贵德县开展十项安全大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在近期国内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后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贵德县及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十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宣传部门牵头,发改、交通、消防、教育、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乡镇结合实际,深入村社向群众讲解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突发事故处理方法,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是公安部门牵头,对近期即将举办的冬季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和元宵灯会等文化活动安全保障准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
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加强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严防旅客携带易燃易爆产品进站上车。
四是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强化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措施,依法打击客运车超员、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教育和交警部门针对各学校临近放假的实际,加强对学生和家长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严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全县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存在火灾隐患进行专项治理,尤其是对加油站点、寺院、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害部位,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
六是发改、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全县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实行烟花爆竹定点销售。从严控制零售网点的烟花爆竹品种及数量,预防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专店、专柜、专人“三专”要求,对安全范围和安全条件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出摊占道、沿街摆卖的,坚决予以禁止;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七是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等部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行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是县发改局牵头,全面彻底、扎实细致排查天然气输送管道和锅炉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彻底整改,严防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宣传和消防部门配合,在县电视台集中开展天然气安装、使用等安全知识宣传,着力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九是县安委会牵头,对全县企业生产经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性能、操作方法及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情况,成品和原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情况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十是文化、统战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音像书刊市场、印刷市场等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打击制售、传播“涉藏”“涉疆”反动出版物、宣传品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音像制品等违禁品,合力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推动全县文化市场的繁荣和稳定。同时,文化部门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统战、宗教部门加强对近期和春节前后各地举办的各类宗教活动摸底排查,做到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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