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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要求按期缴纳廉租房租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廉租房住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贵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廉租房住户必须在每年630日前缴清当年租金,请未缴纳租金的住户尽快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34号窗口办理,超过期限将依照规定进行清退处理。另外,我单位将严查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行为,请按照要求规范入住。

联系电话:0974-8567345

0974-8551345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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