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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焚烧秸秆 利国利民——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农民朋友们:

首先,感谢你们为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近年来,随着农村耕作、生活方式的转变,每到收获季节,秸秆焚烧现象屡禁不止,给贵德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秸秆焚烧百害而无一利,秸秆焚烧会造成PM2.5(细颗粒物)飙升,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秸秆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对人畜的眼、鼻、喉会产生直接伤害,对病人、孕妇、老人、小孩健康危害极大;秸秆烟灰大量积聚,会降低能见度,影响飞机出行安全;焚烧秸秆还可能引起火灾,破坏土壤结构,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作物秸秆是一种重要的生物资源,具有很高的综合利用价值,还田、秸秆沤肥、秸秆气化等,都是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好方法。此外,农作物秸秆还可以出售给企业,用作饲料或者建材加工的原材料。

禁烧秸秆是保护环境、保护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燃烧秸秆属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将对第一个着火点实行重罚;对屡教不改,造成污染的,给予经济或治安管理处罚;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情况的,将由公安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农牧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广大农民朋友,我们既是发展成果的享受者,又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好家园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让我们大家自觉行动起来,停止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共同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和谐的家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县环林局09748554107;县农牧局09748553341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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