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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来源: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德选字第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细则》以及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经研究决定:2016921为我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我县的选民登记工作从831日起9118截止。

为了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凡属于我县常住户口的本地选民,应于选民登记截止日前,主动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和核对。凡不属于我县常住户口的外来人员,应当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的选区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在我县的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参加选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并持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的选民资格证明,在选民登记截止日前主动到我县的现居住地或现所在单位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各选区所设选民登记站的具体地点由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和经我县选举委员会批准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外来人员参加我县选民登记的,不作为迁移户口和享受其他待遇的依据。

特此公告。

           贵德县选举委员会

                         2016 8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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