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器人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的通知

来源: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和全民健身战略,充分利用青海省独特的自然资源,打好生态牌、做好水文章、办好体育事,积极倡导热爱自然,回归自然,吸引更多的群众参加健康、科学、环保的全民健身活动。我中心与青海省体育局商定,于201815-7日在青海省贵德县境内黄河段共同主办第八届中国青海(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现公告赛事信息如下,请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1128




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冬季)抢渡黄河

极限挑战精英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青海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青海省贵德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青海省竞赛管理中心、青海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青海省游泳协会、青海省冬泳协会

时间和内容

(一)报到时间:201815日。

(二)试水时间:201816日上午。

(特别提示:由于竞赛区域水流湍急,试水由组委会统一组织进行,凡未听从统一指挥或在规定时间以外擅自下水者,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三)比赛时间:201817日上午。

(四)颁奖仪式:比赛结束后,现场举行。

(五)离会时间:201817日下午(提前或逾期离会费用自理)。

参赛资格

(一)凡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男女各组获得前12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赛。

(二)组委会特邀部分优秀选手(在2017年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冬泳锦标赛名次列前的部分运动员及国外选手)。

(三)参加B组的运动员中,56岁至60岁(1961年至于1957年出生者);必须是2015年以来参加过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男女各组获得前12名的运动员。

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项目设置

男子500米设AB组抢渡

女子500米设AB组抢渡

水文条件

水质达到国家I级,水温6摄氏度左右,海拔2200米。

竞赛分组

男子A组(1982年至1999年出生者):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男子AB组前12名运动员。

男子B组(1957年至1981年出生者):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男子CD组前12名运动员。

女子A组(1982年至1999年出生者):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女子AB组前12名运动员。

女子B组(1957年至1981年出生者):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女子CD组前12名运动员。

特邀的部分优秀选手年龄分组按照上述各年龄组规定执行。

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并通过组委会安排的心电图和血压体检。

(三)运动员参加检录时,必须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不得参赛。

(四)比赛采取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五)比赛中出现抢跳、拉拽或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比赛成绩。

(六)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否则不计比赛成绩。

(七)运动员可穿防寒游泳装。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男子AB组、女子AB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奖励

第一名:人民币10000

第二名:人民币8000

第三名:人民币6000

第四名:人民币4000

第五名:人民币2000

第六名:人民币1800

第七名:人民币1500

第八名:人民币1000

抢渡成功但未进入前8名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纪念证书。

报名和报到

(一)请参赛运动员于20171215日前填写报名确认表(附件3)确认报名。

(二)请参赛运动员于201815日报到(请提前将车次、时间告知组委会)。

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救生员由青海省体育局选派。

其它

(一)组委会负担指定参赛运动员的往返费(硬卧火车票)和食宿费用。

(二)组委会为每位参赛运动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组委会为所有参赛人员提供迎送服务。

(四)2018152000召开裁判员、运动员、相关工作人员联席会议(会议地址另行通知)。

(五)随同人员每人每天缴纳300元食宿费,西宁至赛区往返车辆交通费自理。

(六)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相关活动,请提前联系,经费自理。

(七)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运动员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青海省体育局联系人:赵文渊

联系电话:0971-8244441177******4050

真:0971-8244441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