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加强虫草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的通告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加强虫草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的通告
当前,果洛州即将进入冬虫夏草采集期,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的战略定位,加强果洛州冬虫夏草(以下简称虫草)和其他珍贵野生植物资源的管理,依法规范虫草采集行为,保护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冬春夏草资源保护与管理的工作意见〉》《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果洛藏族自治州虫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果洛州人民政府决定: 2019年继续在我州境内实施禁采政策。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虫草资源管理期为2019年4月1日至6月20日。
二、禁止外来人员及本州的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进入虫草产区进行虫草采集活动。对不听劝阻、擅自进入虫草产区采集包括虫草在内的中藏药材者,所造成的车辆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州内牧民群众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采集。
三、坚决禁止任何组织、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出售、承包、转让由草采集权;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以任何形式(包括看家、探亲、保姆、务工、放牧、刻经等)雇用外来人员采集虫草。凡在市场上招揽外来采集人员者,均属欺诈行为。
四、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通往虫草产区的乡村道路上设立临时宣传站。非本州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须持有当地县人民政府开具的准入证或工商营业许可证,否则一律进行劝返。
五、虫草资源管理期间,各类机动车辆不得拉运外来人员进入虫草产区采集虫草。
六、凡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草原法律法规子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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