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德县开展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8日至5月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贵德县开展了巡视。我们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从“六个检查、两个紧盯、六个注重”入手,坚持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在党的“六大建设”及落实“两个责任”、上轮巡视整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9年5月15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2019年5月22日、23日,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视发现问题线索汇报和巡视情况综合汇报,省委赞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贵德县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实施省委“五四”战略,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青藏高原旅游名县发展思路,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县呈现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生事业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但巡视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现将巡视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建设抓的不严,落实“两个维护”有差距。贵德县委对抓紧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在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在实际行动上有差距,没有将其融入到领导工作的全过程,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的问题突出。
一是“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不够有力。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全面不到位,对党中央提出的从严治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要部署,一般性传达或传阅的多,深入思考研究讨论少,融会贯通落实不够。
二是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充分,县几大班子党组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县委对加强党组政治功能建设重视不够,工作缺乏力度,“协调各方”的机制运行不畅。县级几大班子党组在主动接受县委政治领导上缺乏行动自觉,未能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一些重大举措、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没有摆上议事日程,很少研究班子建设、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三是职能部门工作弱化问题突出,削弱了县委核心作用的发挥。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缺乏深入研究,指导检查督促工作不力,致使基层党支部核心作用软化、堡垒作用淡化、发展党员工作弱化等问题突出。宣传部在“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上缺乏创新,工作不实不细,指导全县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工作用心用力不够,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引导力不够。统战部工作主动性、敏锐性不强,对宗教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应对,对明显违反省政府关于“寺院不得接收未成年人入寺”要求的现象制止不坚决不果断。政法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宣传发动不广泛,深挖线索能力不足,打击战果和震慑作用不明显,解决少数执法人员存在的为民意识不强、工作态度粗暴、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不够得力。
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缺乏力度,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不足。对全县经济缺乏认真研究,发展方向还不十分清晰、工作思路还不十分开阔。特别是对挖掘贵德得天独厚旅游资源优势、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和旅游产业提档升级方面研究的不深不透,旅游大县的优势不凸现。脱贫攻坚中对如期脱贫下功夫多,而对从长计议稳定脱贫思考谋划少。对重大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实施项目监管不到位,经济和社会效益与预期目标有差距。近年来实施的8个PPP项目,有的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延长承包期;有的管理不善,设施损坏不能发挥效益;有的运营成本过高,增加了财政负担。
(二)思想建设抓的不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对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科学理论重视不够,联系实际不紧密,工作措施不具体,宣传教育特色不鲜明,思想建设工作虚多实少。
一是对思想建党的重要性认识不高,抓理论武装工作聚焦发力不足。县委履行党的思想建设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研究谋划全县思想建设工作不到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工作不扎实、不系统。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三个亲自、四个纳入”基本不落实。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没有严格落实每半年检查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和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规定;督促检查不到位,推动各乡镇、各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有差距,没有形成全县上下“一盘棋”、各级干部“大合唱”的局面。一些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了解不够,从上到下责任“空对空”。应用新媒体不充分,网信工作体系不健全,互联网可管可控的局面尚未形成。
三是发挥思想引领力和社会号召力不够,教育引导贫困群众“精神脱贫”工作滞后。从县到乡主动把党的宣传工作要求融入各项工作、更好推动工作落实作为不够,不善于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善于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近年来国家和省上对贵德县贫困乡村安排的项目多、投入的资金量大,但在如何教育引导群众把国家支持与个人努力相结合上下功夫不多,“精神扶贫”的有效措施没有跟进。一些项目实施中出现扩大化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吊高了一些农牧民的期望值,“等、靠、要”思想严重。在整治大棚房工作中,由于政策宣传简单粗放,一些涉事单位和群体对政府产生误解,甚至有人给巡视组来信提出赔偿要求。
(三)组织建设抓的不牢,党建工作基础弱化问题突出。县委“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树得不牢,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紧、工作不实、推进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一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不突出。县委抓基层党建用心思、建机制、抓督查还不得力,近三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基层党建工作。对省委去年下发的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问题的通报没有引起重视,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工作。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走过场问题仍然多发。
二是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依然存在。县委没有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不深入,听取意见不全面;会中相互开展批评套话空话虚话多,避重就轻很少触及思想和灵魂,提出的意见不痛不痒,一针见血的批评意见更少,没有达到红脸出汗警醒、真诚关爱帮助的目的。有些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很少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一些县直单位和乡镇的党支部书记只“挂名”不履职不担责,任由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对照检查材料网上下载、不作认真反思相互抄袭,甚至有的领导干部一份对照检查多年使用。
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肃,干部档案造假专项整治不彻底。县委在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文件上不扎实不深入,在具体工作中执行规定不严格。回避制度、“凡提四必”等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讨论干部任免不充分。对干部思想政治的考察不严,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的考察不细致,对有争议的干部研究不慎重。
四是发挥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发展党员缺乏紧迫感。县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足,在优化党员结构布局、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着力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工作当作“软任务”“虚指标”,没有把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四)作风建设抓的不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县委在作风建设上缺乏恒心和韧劲,干部队伍作风不严不实,“四风”问题积习犹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受损。
一是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整治措施乏力。县委对“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认识不足,整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缺乏强有力措施。县几大班子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悉心理解和严格执行不到位,仍然存在以会议和文件安排工作、以表态代替行动、照本宣科照抄照搬的问题,许多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却不注重深入实际抓落实。检查多、考核多的问题依然存在,乡镇干部讲“平均2天要参加县上的一个会,时间主要耗费在了往返和开会上”,花在了应对“各类名目繁多的检查和考核上”。一些村的“第一书记”反映,每天的主要精力在写材料、搞统计、填报表,今年3月份就上报了17个报表和材料,“农村工作机关化、考核工作档案化、汇报工作展板化”问题很突出,基层干部很纠结,疲于奔命很辛苦。
二是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改进作风成效不明显。干部群众反映,一些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坐机关听汇报、打电话作安排,带着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深入现场解决问题时紧时松,县委县政府掌握一线情况失真的问题依然不少,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官气”更甚,工作得过且过抓而不实、敷衍应付抓而不紧、走马观花抓而不细的问题十分突出,“情况不明决心大”、“信口开河说假话”、无视纪律规定乱作为、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问题时有发生,工作慢节奏、低效率,庸、懒、散、慢、虚的表现突出,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少数党员干部“立党为公”的意识淡薄,权力任性和责任心缺失问题未有效遏制。有的县级领导干部党性意识不强,仍干预项目招投标和搞形象工程、利益输送。一些县直部门的少数领导干部,把党和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当作“私有权”,有的在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有的对上门办事的群众给“脸色”,有的对群众诉求不理不睬、久拖不办,有的授意门卫不让群众见领导,一些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依然存在。有些干部对群众的急事难事缺少感同身受,解决问题治表多治本少。
四是缺乏正确的发展观,注重项目争取忽视有效利用的问题突出。有些项目当年应当建成而未建成、有些项目建成后就被废弃、有些项目建成后不能发挥效益,财政资金严重浪费、巨额投资无效益问题突出。县政府近四年在危旧房改造项目上由于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政策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未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一些项目的实施没有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追求“应景好看、整齐划一”,群众得了实惠还有怨言。
(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从严管党治党有差距。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递减,用心思抓落实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全面覆盖传导压力不够。县委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有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重点工作、组织保障等工作研判分析不够,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并督促落实乏力。对各级党组织落实责任制情况督导不经常、不及时。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监督不力,教育管理不严。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体现政治巡察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的不深,巡得不细,查得不实。“自上而下的监督”不落实,“自下而上的监督”难体现,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有些单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重大事项不上会研究,以单位“一把手”意见代替会议决策,存在重大廉政风险。
二是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县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工作被动,坐等上门,主动出击发现线索少,工作方案创新欠缺;开展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工作做的少,查办案件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不明显;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实现全覆盖,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日常监督体系;乡镇纪委书记仍存在分管其它业务工作的问题。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纪法衔接不紧密,执行纪在法前规定不到位。
三是遵规守纪不严格,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少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不严,规矩意识不强,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巡视组在对县几大班子机关财务检查时发现,领导干部借出差之机绕道公款旅游、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公款接待摆放烟酒、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问题较多。
(六)上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中央其他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县委对上轮省委巡视反馈和其他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重视不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督促整改落实不力,致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甚至消极应付报假账。
一是省委第三巡视组2014年12月17日反馈意见中,关于“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查办案件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和关于“乡镇村政权组织对涉诉涉法案件处理不及时”等问题,此次巡视时表现依然很突出,没有大的改观和变化,但县委巡视整改报告反映已完成整改。
二是省委第四巡视组2017年8月10日对海南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县委制定的整改方案和州委方案雷同,只是更换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名称。反馈的“四个意识”不强、遵守党章和党员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责任层层递减、“四风”问题等,这次巡视发现整改不到位、实效不明显,边改边犯的问题依然突出。
巡视中,巡视组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进行核查处理。本轮巡视指出问题涉及领导干部的,要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组织上将视情况予以从宽处理;如不主动说明情况,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二、意见建议
(一)强化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县委领导核心作用。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党的政治建设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解决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标不够、执行不力,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事、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要紧密结合贵德实际,对中央提出的从严管党治党、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和省委提出的“一优两高”等重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深入思考,制定措施,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贵德落地生根。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议事决策机制和跟踪督促落实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决策质量和决策执行力。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法检两院党组的政治领导,着力解决党组履职失职缺位、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二)强化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突出学思践悟,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对理论学习不重视、不深入、不扎实,学用脱节,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不紧密等问题。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确保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从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着力解决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网络管理机制不健全、督促检查不严格的问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有效合力。
(三)强化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加强统筹,在遵循省委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分类指导、全力推进,一个一个支部提升,一个一个阵地巩固,切实把组织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解决党建主体责任不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党的基础虚化弱化等问题,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本领上、制度上、纪律上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年轻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工作,严把入口关。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杜绝违规操作,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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