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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62号)

来源: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我省周边省区疫情形势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截至20229289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区854个,中风险区699个,低风险区99个。国庆假期临近,来州返州人员持续增多,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及时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巩固全州疫情防控处置成果,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守好门、看住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发布,坚持非必要不出州、非必要不出县,提倡就地过节,严禁州内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

二、加强主动报备。所有来(返)州人员提前24小时通过“健康青海”小程序主动报备行程信息,主动完成“落地检”,并配合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上不举办非必要的大型会议、文化娱乐、体育比赛、展销促销、文艺演出等各类集中性活动,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审核报备制。鼓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会议、培训工作线上开展,可开可不开的一律不开,可办可不办的一律不办,能线上举办的不线下举办。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行业、部门、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工作制度,坚决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凡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规查处。

五、加强社区(村)防控管理。要进一步压实社区(村)疫情防控责任,主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农村牧区、居民小区严格落实“三级包保”“五包一”制度,建立来州(县)返州(县)人员明细台帐。积极开展“无疫社区(村)”创建行动,全面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落细节日期间的防控措施,营造“无疫社区(村)人人参与,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

六、严格管控各类重点场所。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宾馆酒店、超市、工地、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双码”和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通风消毒、从业人员每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养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严格落实场所封闭和人员闭环管理要求,禁止外来探视和人员外出。寺院严格落实各类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宗教活动、暂停僧侣寺内外流动“三暂停”。集中隔离场所严格执行24小时全封闭硬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感染。

七、主动开展核酸检测。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属地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检测时间、范围、点位、检测人员等相关内容,按照所在县、乡镇、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干部群众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丧失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主动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积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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