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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治疗居家用药温馨提示 (2022年第37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我州新冠患者人数增加,按照“新十条”要求,对于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根据患者意愿,可进行居家隔离自我治疗。居家隔离康复期间,可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用药。现就居家用药温馨提示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药物以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四大类药物为主。市场销售的同类产品较多,都具有基本相同的主治功效,大家无需盲目跟风网络上的“囤药清单”集中抢购几种感冒药和退烧药,要根据需求科学理性做好日常备药,切不要大量购药囤药,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二、没有症状不要吃药。退热药、感冒药、止咳药、化痰药都不能预防疾病,只能缓解症状。在没有症状时,切不可盲目服药,退烧药与复方感冒药不要一起吃。退烧药不可与常见的感冒药同时使用,也不可与部分中成感冒药同时使用。很多复方感冒药、中成药中也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随意混用会增加药物过量的风险,引起药物性肝损伤。具体用药建议,请务必按药品说明书服用或咨询医生。

三、不要随意使用抗生素。新冠肺炎是病毒性感染,抗生素(阿莫西林、头孢等)通常是针对细菌感染,不要随意使用抗生素治疗新冠。

四、居家用药,安全第一,群众如果症状加重或在居家康复药物使用方面存在疑问,可就近到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并进行用药咨询。婴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要谨慎用药。吃退烧药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或咨询医生。

五、中藏药在预防治疗新冠肺炎感染方面有独特作用,我州各医疗机构都按照国家公布的中藏药预防和治疗方案,配置了多种医院制剂供应于临床,广大群众可选择就近咨询和诊疗使用。

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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