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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共资源配置 |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公告
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提高保障性住房资金配置效率,逐步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流转机制,根据《关于同意贵德县出售公共租赁住房的批复》青房组办〔2014〕39号,我县在预留充足承租房源的基础上,将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出售。
一、 房源:
城东1752套、城西180套,均为50㎡左右户型。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优先申购所承租住房。
二、 价格:
房屋均价1645.32元/㎡,储藏间640元/㎡。
三、 申购条件:
1、申请家庭具有本地区非农业户口(且年满18周岁)。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的家庭。
四、 申购程序:
申请→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公示→审批→分房
有意向申购的家庭请尽快前往所属乡镇、社区办理申购手续,特此公告。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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