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5-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许可 关于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进行网上信息公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凡在贵德县工商局领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务必于2015年6月20日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网上信息公示事宜,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贵德县工商局 2015年5月4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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