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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6-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关于将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 【字体:

贵编委发〔20212

 

关于将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编委发〔20217)精神,现将调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机构设置

将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县扶贫开发局。

二、关于主要职责

县扶贫工作机构调整为乡村振兴机构后,原履行的主要职责暂不作调整。待国家、省、州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出台后,再予以明确。

三、关于人员编制

重组后的县乡村振兴局,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

 

 

 

中共贵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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