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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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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3-2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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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住宅楼、商铺消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经营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我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时间及范围通知如下: 

专项整治时间: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专项整治范围: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用于生产、经营的商铺、住宅楼,住宅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学校、出租房及社会福利院消防安全治理。

(四)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五)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 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2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六)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七)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电气设备。

(八)生产、仓储与住宿是否有效分隔。

(九)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贵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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