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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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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1030000001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其他

关于划定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来源:贵德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划定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划定了贵德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现公告如下:

一、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河阴镇、河西镇、拉西瓦镇、常牧镇、河东乡、新街回族乡、尕让乡等共7个乡镇,该区水土流失相对轻微,区内林草覆盖度高,自然修复能力相对良好,以保护和预防为主。重点预防面积1920.6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53.35%(见附表1)。

二、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河西镇、拉西瓦镇、常牧镇、河东乡、新街回族乡、尕让乡等共6个乡镇,该区内坡耕地分布广泛,地形起伏大,面蚀、沟蚀等土壤侵蚀分布广,局部区域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土壤保持和防灾减灾功能为主。重点治理面积1128.00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1.33%(见附表1)。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我县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两区划分成果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并负责动态管理。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附表 贵德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表

序号

 

分区名称

 

空间面积/km2

 

占国土面积比例(%)

 

涉及范围(乡镇)

 

1

贵德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1920.65

53.35

河阴镇、河西镇、拉西瓦镇、常牧镇、河东乡、新街回族乡、尕让乡

2

贵德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1128.00

31.33

河西镇、拉西瓦镇、常牧镇、河东乡、新街回族乡、尕让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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