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贵德县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23-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关于对口援青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
贵财监评字[2023]18
贵德县财政局
关于对口援青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
各相关部门:
根据《青海省海南州江苏对口援建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年初制定工作计划,自2023年7月1日起,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取全县2020年至2023年的对口支援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援建资金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该项目由拉西瓦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总投资1630万元,(其中亚联盟资金1000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00万元、江苏援青资金100万元、民宗局80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50万元)。2022年立项实施,新建牛舍5栋,干草棚1座,青贮窖1座,隔离室3个,业务用房1栋,配套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中标价1347.360275万元,项目计划2022年12月31日前完工。目前该项目支出进度缓慢。
(二)贵德县设施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由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总投资900万元,2022年已拨援青资金300万元、2023年200万元、预计2024年200万元、2025年200万元。该项目是贵德县绿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白蔬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德县祥瑞种植专业合作社、青海宇恒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炫德农牧有限公司5家企业设施农业基地中实施,共涉及860余个温室大棚。截至目前支出进度缓慢。
(三)河东麻巴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河东麻巴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投资516万元,(江苏援建资金100万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县级配套16万元)。该项目是贵德县河东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内容为新建猪舍2幢,库房1幢购置设备21台套。招标代理机构是青海思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位:青海银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86.799612万元(含阿什贡村养殖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项目计划2022年8月31日前完工。2022年9月13日,项目已完工但未有产出。
贵德县常牧镇卷木村 2021 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由常牧镇组织实施,总投资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0万元,州级配套资金100万元,江苏援建资金1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为残垣断壁整治长度3958m;墙体风貌整治提升3375㎡;2、生态环境提升为购置木质长廊1座,木质凳子3套;浆砌石片护坡455m;绿化4500㎡。3、公共服务设施:道路拓宽硬化11160㎡;路面修复2232㎡;修建预制U型排水沟210m。项目已完工验收。资金结余70.3万元。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拉西瓦镇仍果村卫当口牦牛养殖场建设项目,2021年3月项目资金批复,该项目2021年11月进行招标,12月发布中标公告,计划为2022年12 月完工,截至2023年6月30日,项目未完工。
以上行为不符合《青海省海南州江苏对口援建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援建项目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确保援建项目年度计划的扎口管理。支援方和受援方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规定,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共同推进项目建设。”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申报工作。贵德县设施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正在实施阶段,项目资金仅支出259.6124万元,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申报工作。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财办(2019)16号)“三、抓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四)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对部门预算中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不合理的,各单位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对口支援青海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各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对援青资金的分配使用、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的规定。
(三)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贵德县常牧镇卷木村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21年11月-2022年10月收财政拨款收入480万元。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支付青海贵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77万元,二类费用支出32.7万元。项目结余资金70.3万元,结余资金未上缴国库。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9]10号)一、进一步严格部门预算编制……加大结转资金、当年预算等各项资金统筹力度.….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2021年卷木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地勘合同签订于2021年8月19日,乙方未填写日期廉政责任书,可研合同签订于2021年8月19日,无签订具体日期,监理合同签订于2021年11月29日无服务期限。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的规定。
(五)项目未验收无竣工财务决算。拉西瓦镇仍果村卫当口牦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完工后,未及时验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以上行为不符合《青海省海南州江苏对口援建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援建项目完工后,应当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规定。
三、意见及建议
建议针对报告中各项目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签订程序,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项目监管,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支付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强化项目实施过程检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完善项目申报及评价工作,发现项目管理漏洞,提高项目组织管理能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贵德县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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