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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贵德县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3-1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随机一公开

《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贵财监评字〔202317

 

贵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企业: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字〔2023581号)文件要求,结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决定开展贵德县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一)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也可延伸或调查相关单位。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或民营企业、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代理记账公司等,并按照规范检查督查考核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检查面,范围如下:

一是开展各级预算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各预算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明确范围,重点抽查工作事项多、资金核算管理任务量大的预算单位,并加大对乡镇、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检查。

二是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本辖区国有民营企业等经济组织实际情况,确定不少于1家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至少选择1家融资平台开展检查。

三是在会计行业市场方面,围绕无证经营、虚假承诺两类问题,对代理记账公司等会计中介机构按一定比例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

(二)检查时间。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具体检查及阶段性工作8月至920日进行。现场检查及处理须在9月底结束,1010日前为工作总结和上报阶段。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二是单位财务资金收支核算、账表核准和会计规范管理;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落实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四是“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二)地方国有或民营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要求,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一是对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如:企业违规拆借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虚增收入;利用政府信息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拆旧等行为。二是关注企业或单位是否存在自行制定、但不符合现行统一的财务制度等情况。

(三)会计事务所。一是按照财政部“覆盖面不低于20%”要求,会同财政部青海监管局,选择2家列入财政部2023年检查名单的重点会计事务所在本地区的分所开展联合摸底调查;二是按照《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要求,联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   1.“挂名执业、超胜任能力执业、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2.执业过程中履行函证、监盘、收入真实性等必要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情况;3.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伪造审计证据、串通舞弊、出具“阴阳报告”或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4.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执业违规开展合作或审计业务行为;5.是否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情况。检查过程中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也可选择审计客户延伸检查,切实规范财务审计秩序,净化行业执业环境。

(四)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要求,聚焦具有重大影响的资产评估项目,重点查处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或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一是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项目质量等情况。二是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勤勉尽责、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进行现场调查核查验证、询价反映评估过程实施等情况;三是出具虚假报告或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必要时应延伸检查评估委托人或评估报告使用人及相关单位。

(五)代理记账机构。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规定,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一是检查是否超出代理记账经营许可范围招揽审计、评估业务,是否违规参与承办审计、资产评估业务获取服务收入;二是检查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检查是否存在不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三、检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职责。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一是强化部门财务会计监督职责,相关部门要按照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加强评估,严格问题处理整改,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充实检查人员力量,加强查前培训,要以会计法规执行和资金财务核算及使用管理为主线,以延伸和追踪线索为重要抓手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各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各项财政监督工作评价制度,加强工作责任和工作激励的有机结合,有力促进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履行职能。县财政局要按照检查、审理、处理三分离机制,在检查取证、形成报告、检查审理、处理处罚等方面严格履行执法检查程序。要强化执法责任,切实加大对做假账、假报表、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截留资金、偷漏税款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规予以问责。对需要移交的事项,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严肃问题查处,注重检查成效。县财政要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保证检查覆盖面并突出重点,同时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扰乱行业秩序的评估机构的抽选力度。要聚焦会计、审计、评估准则制度的有效执行,突出检查重点,抓住问题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证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处理处罚结果要纳入“青海信用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加大责任追究和违法违规案例的曝光力度,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四)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纪律底线。各县财政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法规和党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财会监督工作纪律。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同时,强化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加强对派出检查工作从自身的监督管理,要设置检查组内监督员和财政部门的总负责人,要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加强与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互相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内部业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资源整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定于10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典型案例、监督信息等材料。工作总结要反映检查组、开展检查情况及突出做法、查处的主要问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同时要按格式要求填报汇总表,每个县至少上报1例典型案例,并根据工作进度报送监督信息,要突出机制建设、检查力度和成效等方面的内容。

 

附件1: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贵德县财政局 

2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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