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贵德县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23-1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的通报
贵财监评字〔2023〕19号
贵德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政府融资平台: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字〔2023〕581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贵德县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财〔2023〕33号)的文件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取全县16个预算单位、一个政府融资平台,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落实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县级重点复查工作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0日起,我局对全县各预算单位2022年度的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预算单位财务资金收支、严肃财经纪律落实情况及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往来挂账等七个方面、对16个一级预算单位、一个政府融资平台开展监督检查,核查覆盖率40%。
二、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1.各单位能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并严格预算执行。
2.完整、准确地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以真实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3.对于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二)预算单位财务资金收支方面:
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被抽查的单位建立明确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员及其权限、审批程序以及审批人员的责任。
2、会计规范管理:抽查的行政事业单位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则。
3、会计科目设置:被抽查的单位规范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
(三)严肃财经纪律落实情况及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1、明确主体责任:抽查单位明确主体责任,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严格执行内控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定期的检查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四)“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三公”经费方面:
各单位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
2、国有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变动未及时入账问题。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2734500元。
人民医院于2022年资产调拨贵德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专用设备,价值2580000元,账面已核减,但资产年报系统未核减;交通运输局现有车辆一辆,而会计账面显示固定资产购置车辆3辆,两辆车辆未及时核销。涉及金额为154500元;文体旅游广电局现有车辆一辆,该车辆已经调拨到贵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但未从固定资产年报系统核销。
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第三十九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调整资产台账信息,同时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年报系统数据不一致,涉及金额32081156.71元。
发改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与资产年报系统数据不一致,分别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账面价值为71634080.79元,资产年报的账面价值为71633630.79元,差额为450元;固定资产净值账面价值6501447.55元,资产年报的账面价值为6501492.55元,差额为45元;拉西瓦镇固定资产期末数为5357142.6元,资产系统期末数为5440789.66元;差额为83647.06元,资产系统数大于资产账面数。水利局固定资产期末数为60946776.34元,资产系统期末数为35545749.69元;差额为25401026.65万元,资产账面数大于资产系统数。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期末数为4808578.58元,该单位为农牧和科技局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合并在局本级,未记卡片账;公安局2022年账务系统中固定资产期末数为58871798.63元,固定资产系统期末数为52275810.63元,差额为6595988元,资产账面数大于资产系统数。资产数额不一致。2022年4月,67号、68号凭证,车辆购置税未计入固定资产。
(3)资产变动未及时入账及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8000元。
拉西瓦镇2022年6月购买办公设备10000元(相机4300元、保密柜2400元、得力碎纸机700元、记录仪1850元、茶吧机750元);11月购买纪委审讯机18000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县水利局购买财务软件未计入无形资产;截至目前县水利局使用公务用车11辆,借用马什格羊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已撤销)8辆车,无借用手续等。
(五)往来款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1、民政局截至2023年2月28号预付账款余额50166.2元(青海量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挂账时间为2022年,账龄为1年;其他应收款余额950.66元(殡仪服务中心电费),挂账时间为2022年,账龄为1年;应付账款余额1002884元(秦皇岛海涛设备公司质保金248000元、青海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269770元、青海思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54900元,以上三笔为2023年2月新增挂账;青海恒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尾款18000元,账龄为2年以上;西宁嘉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412214元,账龄1年)。
2、交通运输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1315171.25元,账龄为10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挂账786778.45元,账龄为10年以上。
3、文体旅游广电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510715.82元,账龄为10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挂账2838080元,账龄为10年以上;长期应付账款挂账1559688.49元,账龄为8年以上。
4、发改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1627670.18元(未提供明细),账龄为10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挂账730673.35元,账龄为10年以上;预付账款挂账8476570.18元(未提供明细)。账龄为10年以上。
5、水利局其他应收款1776243.43元、其他应付款1664502.30元,账龄为3年以上。
6、拉西瓦镇其他应收款676259元、其他应付款1621522.7元。
7、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他应收款44996.15元(未提供明细)。
8、自然资源局截止2023年4月底其他应付款余额9827906.14元、其他应收款余额6702.48元,账龄为10年以上。
9、县住建局截止2022年底其他应付款余额24859318.16元、其他应收款余额401128.66元。
10、新街乡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应收应付及预付往来资金合计为1159336.44元。其他应付款合计1159336.44元,明细如下:雪山路源公司分红款8.4元、乡政府人大经费17.20元、公务员车补代扣款2434元、光伏收益资金877865.01元、老虎口村特色化产业养殖基地保证金279011.83元。雪山路源公司分红款8.4元、乡政府人大经费17.20元,将于2023年上缴财政。车补代扣将于2023年完成支付。光伏收益资金及时拨付至各村。
11、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应收应付往来资金合计为240244元,应付款多数款项为产品质保金。预付账款中国特种设备研究院225元为长期挂账,挂账时间长,且已更换多名财务人员,无法核查;应付账款合计240244元,其中:江西雄姿医疗39500元,为质保金,目前还未到质保年限;青海腾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4890元,为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质保金,于2023年支付;江西玖乐90874元,为药品应付账款,挂账期限为1年以上3年以下;安泰达康3480元,为卫生材料款,挂账期限为1年以上3年以下;北京人立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8600元,为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质保金,于2023年支付;江西谭沄医疗器械5500元,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质保金;目前还未到质保年限;青海藏灸生物科技9900元,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质保金;目前还未到质保年限;青海医管家医疗科技7500元,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质保金;目前还未到质保年限。预收账款合计171071元,为2021年12月份医疗收入,挂账为预收账款,经单位自查为错账。
12、公安局其他应付款143528.5元,其中:2020年饭卡充值13564.5元、2020年代收公租房取暖费115864元、代收公租房电费14100元。
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和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13、人民医院往来款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缴财政款挂账40903.92元,系以前年度各卫生院老年人体检等项目绩效考核后的结余资金。应收账款中西宁市医保住院垫付职工医保药费5710.31元,账龄2年以上;应付账款中青海工程勘察院挂账金额4754元,账龄2年以上。
上述做法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十三条“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和第三十条“各种应付款项和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六)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方面。
1、财务人员长期空缺。水利局会计、出纳均为临聘人员,民族宗教事务局长期无会计,出纳为长期临聘人员。自然资源局长期无会计。
2、记账凭证附件张数填写不完整。
文体旅游广电局记账凭证附件张数填写错误。每张记账凭证的附件统一填写为1张;发改局会计凭证和单据管理不规范、会计凭证及单据审核人、记账人出纳未签字,2022年4月份35号凭证中无差旅费审批单;水利局会计凭证封面填写不完整,会计凭证未装订成册,经费支出凭证附件不齐全、凭证未签字、附件不齐全;拉西瓦镇会计凭证封面填写不完整,会计凭证未装订成册,经费支出凭证附件不齐全、凭证未签字、附件不齐全,无总账及明细账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河阴小学、河阴寄宿制学校经费支出凭证附件不齐全、凭证未签字、附件不齐全凭证未装订成册。新街乡会计凭证和单据管理不规范、会计凭证及单据审核人、记账人出纳未签字;会计凭证封面填写不完整,会计凭证已装订成册;2022年2月28日预记0002号凭证支付的临时救助资金35245元只有银行转账存根,没有救助人员名册;2022年2月28日预记0020号凭证支付的车辆燃油费700元无派车单;2022年3月份所有支付的燃油费均无派车单;记账凭证第0027号支付西宁鹭江扬帆商贸有限公司14249元无发票资料原件,且记账凭证与附件金额不一致;记账凭证0005号支付清油款34936元,用途不明没有清单,购买合同没有具体数量和单价,并且合同上收购双方没有签字盖章,也没有具体的签订日期;记账凭证0007号凭证,有一张金额为52200元的消费券无发放清单;记账凭证0008号凭证支付工会经费11160元,购买办公桌6张,无会议记录;记账凭证0009号凭证6800元用于文化墙、生产实牌,无会议记录;记账凭证0002号凭证6500元用于购买篮球比赛服装,无相关材料;记账凭证0002号凭证购买苹果,无会议记录,用途不明;记账凭证第0031号凭证,发票无经办人签字,合同验收单无签名,无验收意见;记账凭证第0034号凭证,会计账务处理错误,发票金额为10万元,但实际支付6万元,其中4万元无挂账记录,实际支付金额与合同金额不符;2022年11月30日,预记0001号凭证收到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0000元,但记账凭证后面所附单据与会计记账凭证不相符;2022年11月30日预记0002号凭证中应缴财政款935元仍挂账,未上缴财政,并且所附单据金额只有870元,少一张金额为65元的单据;经核查,记账凭证后面的单据装订时混淆,附件与记账凭证不相符;记账凭证第0037号凭证,支付装修费15100元,附件与记账内容不符;记账凭证第0039号凭证,发票无经办人签名;记账凭证第0040号凭证,发票无经办人签字,合同无签字,验收无内容;公安局会计凭证附件单据(公用经费报销审批单)中填写不全;会计凭证封面填写不完整(装订人、装订日期未填写);部分凭证附件网超合同交货期、交货方式未填写;验收单中验收时间、验收情况、验收人未填写。
3、账表不一致。发改局因为年末部门决算压减致使账表不一致。具体为:办公费账面数为35720元,决算数为65720元,差额为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账面数为27000元,决算数为26927元,差额为73元;累计盈余账面数为866539601.34元,决算数为26048829.38元,差额为840490771.96元;交通运输局账表不一致,办公费账面数为112820.46元,决算数为142820.46元,差额为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账面数为36000元,决算数为26000元,差额为10000元;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会计明细账财政拨款支出87546086.29元、决算财政拨款支出81045979.41元,差额为6500106.88元;拉西瓦镇会计明细账财政拨款支出25606448.38元、决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4367552.17元,差额为1238896.21元;自然资源局202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账面为1******950.23元,决算数为1******776.86元,差额为3228173.37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账面为57649724.15元,决算数为55583290.80元,差额为2066433.35元;资本性支出账面为23867107.87元,决算数为80814826.42元,差额为-56947718.55元;其他支出账面为58109458.57元,决算数为0.00元,差额为58109458.57元;住房城乡建设局2022年其他收入账面数为3252717.46元,决算数为0元,差额为3252717.46元;其他支出账面数为3252717.46元,决算数为0元,差额为3252717.46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为年末部门决算压减致使账表不一致。办公费账面数为36400元,决算数为71556元差额为-351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账面数为13000元,决算数为13000元,数据一致。
不符合《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209号)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决算……(三)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做到数据真实正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的规定。
4、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拉西瓦镇2022年1月22号凭证光伏电站上网电费收益资金35620元计入往来收入等。
5、未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经济分类列支。民政局个别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经济分类列支。2022年12月31日13号凭证中,年初预算经济分类为“公务接待费”科目的4000元用于支付财务一体化系统维护费,记入“办公费”科目;
2022年12月31日14号凭证中,年初预算经济分类为“公务接待费”科目的234.41元用于支付12月份保洁费,记入“办公费”科目;年初预算经济分类为“差旅费”科目的2730元用于支付“三无小区”执勤购买煤款,记入“办公费”科目;
2022年12月31日15号凭证中,年初预算经济分类为“差旅费”科目的460.65元用于支付温泉福利院评估费,记入“办公费”科目;年初预算经济分类为“公务接待费”科目的365元用于支付温泉福利院评估费,记入“办公费”科目;年初预算经济分类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的1344.78元用于支付温泉福利院评估费,记入“办公费”科目。
不符合《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8〕95号)“五(十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预算法要求,不断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原则上不得突破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类”级科目。”的规定。
6、未在收入科目核算。人民医院专项经费记入往来科目,未在收入科目核算。2019年6月收到人才专项经费215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截止检查日,该专项经费挂账余额4556.60元。
不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规定。
7、县级专项经费支出超范围。民政局县级预算安排的低收入核对经费中列支接待费,涉及金额949元,2022年4月30日财记0008号。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的规定。
8、一封公函接待两次。县医院2022年1月13号凭证,支付接待费3898元,其中2021年12月29日晚二十四凯酒店餐费1950元、12月30日小白农庄餐费1948元。
不符合《海南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南财行字〔2014〕793号)第三条“审批和管理…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和第四条“报销开支…接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相关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审批表》等凭证。”的规定。
9、会计凭证附件不完善。县医院工程款支付缺少相关附件。2022年1月31日22号凭证,支付医院改造项目资金(发热门诊及新冠采样)583020元,未附有项目工程支付进度表、监理审批表;2022年1月31日61号凭证支付青海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景观绿化项目进度款1013340元,未附有工程量清单;2022年1月31日47号凭证,支付青海翔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核磁室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尾款585527.80元,未附有工程量清单。
不符合财政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二)工程量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三)工程进度款支付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的规定。
10、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人民医院支付专家医院等级评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2年1月31日53号支付医院等级评审专家费共计16200元(共9人3天,600元/人.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和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三、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平台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贵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注册成立,现注册资本93156.4394万元,出资人为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77656.4394万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5500万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10000万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及运营,股权投资,接受、运营和管理国有资产,土地等优势资源开发,货物拉运,房屋租赁。
该公司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资本运作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将贵德县国有资产按优势产业分类,如农牧业、旅游、房地产、影视文化等,并根据分类成立了分公司,分别是青海正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德县盛农农牧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贵德县上德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贵德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德县交通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德县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财政部门监管要求,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该公司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设、财务会计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
(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对公司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学习培训,加强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使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领会执行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该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目标、原则,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方面
自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方面的问题。
(五)自查时存在的问题:
1.公司租赁收入未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导致收入核算不准确。
2、财务人员长期空缺,2022年6月份由联合公正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全面代理账务核算。
3、会计凭证装订不及时、不规范。
四、整改要求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整改工作成效。被抽查单位要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我局将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单位进行再通报,必要时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是切实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问题整改。被抽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逐一对照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对已整改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决杜绝屡查屡犯情况发生。整改工作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将整改报告及印证资料报送至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贵德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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