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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贵德县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3-11-3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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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级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贵财监评字〔202327

 

2023年县级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通报

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136号)、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青财绩字〔20201212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贵政财〔202316号)和贵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贵财监评字〔202322号)的具体要求,对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专项资金绩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相关资料和实地核查等必要的程序。现将运行监控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县级重点项目中期运行监控抽取14个项目、资金共计5434.10万元。2023329日《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贵政财〔202316号)对2023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项目(14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了批复。

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控目的、范围及内容

1、监控目的

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确定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异程度,为纠偏决策提供依据;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监控范围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计产出的完成进度及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预计效果的实现进度及趋势,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

2)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

3、监控内容

绩效监控包括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控。及时性重点关注是否按照绩效目标设定的时间完成,是否能够按计划完成。合规性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有效性监控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

(二)监控方法、标准及过程

1、监控方法

绩效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2、监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青财绩字〔20201212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贵政财〔202316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贵财监评字〔202322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控过程中获取的其他文件凭证等资料。

三、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一)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截至2023108日,根据贵德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贵政财〔202316号),累计下达贵德县2023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14个项目)5434.1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108日,2023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计划投资 5434.1003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合同金额)3382.334456万元,实际累计支出1963.334456万元,资金支出率36.61%

四、综合运行监控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实预计产出的完成进度,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核实预计效果的实现进度,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核实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检查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

(三)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发展趋势、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进行了延伸监控。具体内容包括: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资金申领资格、信息公示、资产管理以及有关预算资金会计核算等。

通过上述核实、检查、分析,2023年县级重点专项资金运行的整体情况详见附件:贵德县2023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项目运行监控汇总表。

五、存在问题

(一)共性的问题

1、部分项目申报未编制实施方案,也未进行集体决策。

2、项目未搜集整理与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资料,不利于后期评价、考核。

3、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指标设置不合理,指标执行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如:个别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量化,不易考核,且未搜集量化指标的相关支撑材料;数量指标设置不明确;已设置的指标值未实施或实际完成情况与指标值存在差异。

4、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不利于对满意度指标的考核与评价。

5、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出,预计不能按计划完成。

6、部分项目未及时编制记账凭证。

(二)个性问题

1、农牧和科技局实施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发展项目

1)政府采购未履行相应程序。如:残膜回收补助项目中由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与回收企业签订残膜回收合同,并按照一公斤0.50元的运费支付给回收企业,但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未按照政府单一采购程序进行集体会议决策或询比价程序;种子工程建设项目未按照实施方案办理备案。

2)财务核算不规范。如:202371号凭证中支付青海利通源管业有限公司残膜收购款54651.50元,附件中无发票,但未按预付款核算。

2、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施的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

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如:

1)合同9.5进、出水量的约定:因考虑到处理设施的合理损耗,进水流量计读数确定的实际进水量与出水流量计读数确定的实际处理(出水)水量误差在0.5%(或另一协商确定的合理比例)以内,均应视为污水厂实际进水量得以足额处理。否则视为污水处理量不足,污水厂应向县发改局支付违约金。

实际根据甘肃智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流量计记录的流量数据,大部分月度处理(出水)水量误差超过0.5%。

2)合同9.4读数约定:运营商和贵德县发改局的代表应每月联合对流量计、液位计、水质监测仪表等测量仪器的读数进行核对,双方应在对流量计、液位计进行读数后立即出具联合报告,记录该表相关月份的读数,但实际每月双方未联合读数并出具报告。

3)合同约定在运营期的每一个月份,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根据确定的付费方式计算原则向污水厂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实际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未按月结算运营费用,导致资金执行进度缓慢。

3、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施的两节物价补贴项目

1)账务处理不及时。贵德县发改局两节物价补贴项目2023年账务未处理。

2)物价补贴存在多补贴情况。如:2023年春节政府补贴牛羊肉4家销售点,按协议在销售完成当日销售量后恢复市场价超出部分甲方不再追加补贴资金,但实际贵德县下马家长青冷库厂销售量超出补贴量金额4536.60元,仍给予了超出部分补贴。

3)财务核算不规范。补助资金实质为政府支付的物资价款,但并未取得相关价款补贴部分的发票,而是以收据作为附件,且账务尚未处理。

4、贵德县卫生健康局实施的计划生育专项资金

失独家庭体检费、村级计生服务员补助本年已无预算资金进行支付。

5、县融媒体中心实施的国标地面数字发射运行维护费项目

合同关键性条款执行不规范。如:《互联网专线业务协议》第六条“计费和结算6.8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各项费用。按半年付费,每付费账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该账期账单发至甲方指定联系人,甲方在收到账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但实际贵德县融媒体中心(贵德县广播电视台)在2023412日、2023625日两次支付了全年的费用9996.00元。

6、贵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的义务兵家庭优待及消防人员优待项目

省级、县级优待金比例标准发放错误。2023年发放202152人的补助时,省级补助少发6.5万元,县级补助多发放6.5万元(应用省级资金发放的用县级资金发放了)。

7、中共贵德县委政法委员会实施的网格化管理经费

网格化管理经费发放标准无执行文件或集体会议决策资料。

8、贵德县住建局实施的居住条件改善项目县级配套资金

1)档案管理不规范。贵德县住建局未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和整理。

2)项目验收不规范。项目的验收应由验收组成员:农牧民所在村委会、乡镇及监管单位贵德县住建局共同验收,但提供的验收资料中仅有贵德县住建局和农牧民所在村委会两方签字。

9、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政府购买环卫服务

1)档案管理不规范。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和整理。

2)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根据 202012月,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和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服务期为3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自202111日至20231231日,服务期内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经查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和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的购付购买环卫服务合同,发现以下问题:

①贵德县住建局提供的2021年服务合同原件中“第7页:九、违约责任”被撕过,留有补粘的痕迹”,而康洁公司就该合同仅提供了复印件,未看到合同原件。

②康洁公司提供的2023年服务合同中,合同内容与2021年和2022年的内容不一致,具体内容为:

合同中一、项目服务内容概述(一)城市范围内的保洁、垃圾清运2、乙方要做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定时定点收集、规范化处理变更为:乙方要做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规范化处理。删除了“餐厨垃圾”的收集范围和“物业小区、单位、沿街门店等垃圾点的垃圾容器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自行购买。”等内容。

2023年合同中:附件七:《贵德县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办法(试行)》第八条“考核扣分机制中增加了“5、每月下发《考核督察整改联系单》后,扣款金额第二个月返还”的条款。

32021年至2023年合同内容无故变动

2023年服务合同删除了”餐厨垃圾“的收集范围,康洁公司在2023年与个别单位签订了餐厨垃圾收集协议并收取了相关费用:收费标准具体为:150/-400/月,相关单位有:贵德县圣宝林卡商务酒店、贵德县紫恒国际饭店、贵德县小天使幼儿园、青海宏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贵德培训服务分公司、贵德县幼儿园(河阴小学后方)等。

4)绩效考核趋于形式。抽取了20236月份考核资料进行抽查,发现:未严格按照要求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如2023年镇曲丹峪考核汇总表中8个乡镇的结果为:99.4-99.9分。但后附的考核评分表中,未填写考核人及扣分情况。

5)存在因考核不达标扣除的款项,在次月返还的情况。

10、贵德县交通局实施的2018年农村公路限宽设施工程

1)项目资金未及时下达。农村公路限宽项目于2018820日开工建设,2020920日完工,2021112日验收合格,但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714日。

2)经检查,项目实施后因道路的限宽给当地村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如:农收时大型收割机进出、大型车辆进出等,截止审计日,高红崖公路、河阴镇滨河路2处已经被拆除。

3)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直接通过委托方式确定,未履行集体决策等相关程序。

11、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学生卡、老年卡、残疾人卡及运营补助

截止审计日,该项目的立项依据及执行情况仅依靠“2015228日,贵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8期”相关内容执行,2015228日至20239月,未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不利于项目的监管,不利于项目社会效益及可持续的发展。

12、贵德县人民医院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

1)贵德县河阴镇中心卫生院未及时编制记账凭证。

2)部分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不到位。如:河东乡中心卫生院、贵德县河西镇中心卫生院、河西镇当车卫生院、河阴卫生院及尕让卫生院等抗菌药物管理不到位,基本药物的使用率低于80%,未达到考核要求;当车卫生院、东沟卫生院、尕让卫生院等处方填写不规范。

六、整改措施和建议

(一)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完善绩效指标上报前期的调研、论证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和审核。项目指标选取应做到全面细致、真实合理,充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二)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对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逐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前期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跟踪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及时、有效地按计划完成目标。

(三)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绩效目标的管理,注意收集、整理该项目产出、效益及满意度相关资料,便于后期考核、评价。

(四)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对经济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财政专项资金按项目辅助明细账进行专账核算。

(五)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加强支出的管理,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导致原定预算目标不能实现的,应及时调整预算。

(六)建议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项目合同管理,避免因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附件:贵德县2023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项目运行监控汇总表

 

贵德县财政局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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