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贵德县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23-1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结果通报
贵财监评字〔2023〕28号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结果通报
各预算单位:
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136号)、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青财绩字〔2020〕1212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及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27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09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44号)和贵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3 年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及评价的通知》(贵财监评字〔2023〕21 号)的具体要求,对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个项目)绩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相关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运行监控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及评价的通知》(贵财监评字〔2023〕21 号)的相关要求,此次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7个资金共计5771万元,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11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项、以工代赈任务1项及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项。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贵德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汇总明细表。
(二)项目概况
2023年各单位上报了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申请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771万元。2023年2月28日至8月,贵德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及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27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09号)及贵德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44号)文件对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了批复。
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控目的、范围及内容
1、监控目的
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确定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异程度,为纠偏决策提供依据;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项目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撑,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项目管理的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的有效性。
2、监控范围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计产出的完成进度及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二是预计效果的实现进度及趋势,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三是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
(2)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
3、监控内容
绩效监控包括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控。及时性重点关注是否按照绩效目标设定的时间完成,是否能够按计划完成。合规性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有效性监控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
(二)监控方法、标准及过程
1、监控方法
绩效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2、监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青财绩字〔2020〕1212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 2023 年中央衔接资金及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27 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 2023 年第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09 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 2023 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 44 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3 年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及评价的通知》(贵财监评字〔2023〕21 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控过程中获取的其他文件凭证等资料。
三、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一)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8日,根据贵德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 2023 年中央衔接资金及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贵财农字〔2023〕30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 年第二批省级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费的通知》(贵财农字〔2023〕45号)文件,累计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71 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8日,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个项目)计划投资 9755.9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合同金额) 5695.874804 万元,累计支出 3977.989580万元,资金支出率54.05% 。
四、综合运行监控情况
本次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主要从三方面开展: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实预计产出的完成进度及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核实预计效果的实现进度及趋势,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核实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
2、预算资金执行情况。检查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
3、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发展趋势、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进行了延伸监控。具体内容包括: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监理和验收、信息公示、资产管理以及有关预算资金会计核算等。
通过上述核实、检查、分析,贵德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7个)资金运行的整体情况详见附件2:贵德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运行监控汇总表。
五、存在问题
(一)共性的问题
1、部分项目前期未编制实施方案,未进行集体决策。
2、项目未搜集整理与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资料,不利于后期评价、考核。
3、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指标设置存在不合理,指标执行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如:将数量指标全部设置为成本指标;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未量化;数量指标设置不明确;已设置的指标值未实施或实际完成情况与指标值存在差异等。
4、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还需加强,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不利于对满意度指标的考核与评价,也不利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反馈。
5、部分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出,预计不能按计划完成。
6、部分项目未及时编制记账凭证。
(二)个性问题
1、贵德县农牧与科技局实施的贵德县河东乡太平村豆制品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验收不规范。提供的项目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质量验收记录表中,项目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但项目的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未盖章。
2、贵德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贵德县2023年“530”小额信贷补助项目
贵德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530小额信贷项目,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实际完成小额信贷445笔,累计贷款金额1599.9万元,完成利息贴息216182.11元,完成率14.41%,预计不能按计划完成。经询问、调查,因项目贷款额度较小,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机会较少,到期还款压力较大、对农牧民的吸引力不够,农牧民贷款的意愿不强。
3、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2023年贵德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合同签订不规范。如: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青海鼎实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勘察合同》和青海雄图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签订的《测绘合同》均未填写合同签订时间。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如:2023年9月12日,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陕西润和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为进场后7日内预付合同价的30%,截至审计日未支付该预付款。
(3)档案管理不规范。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和整理。未看到政府采购备案表、招标备案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等。
(4)项目进展缓慢。截至审计日,尕让乡松巴村、常牧镇干果羊村、河西镇上刘屯村未完成招标工作,项目无进展。
(6)资金支付不合规。截至审计日,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收到的72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拨付至项目代管单位贵德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德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面无资金支出。
(7)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贵德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各村的项目代管合同,合同约定内容:“组织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单位按合同完成项目的建设,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进行控制、管理、监督及备案、竣工结算、交付使用前设备安装、调试、保养全过程;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委托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备的移交等工作;......建设期间各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但贵德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进度管理。
4、贵德县水利局实施的贵德县常牧镇新建坪养殖场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该项目于2023年9月15日发布施工招标公告,10月14日开标,预计于10月中旬开工建设,建设期4个月,预计不能按计划完成。
5、贵德县水利局实施的贵德县尕让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该工程于2023年9月15日发布施工招标公告,10月14日开标,预计于10月中旬开工建设,建设期6个月,预计不能按期完工。
6、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实施的青海省山坪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合同关键条款执行不符合约定。合同12.4.4工程进度款支付约定“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次月20日前”,但实际预付款于7月7日支付,进度款于7月14日支付;合同12.4.1付款周期约定“县级验收前支付不超过总价款的90%,完成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但实际现工程尚未验收合格,合同款已支付97%。
(2)项目款支付不合理。该项目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存在变更,但款项支付未按实际工程量测算或结算后的金额进行支付,不利于建设单位权利的保障。(截止评价日工程款已按照签订合同支付97%,剩余3%为合同约定保证金)。
7、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的贵德县困难群众低氟边销茶购置项目
合同签订不规范。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青海省茶叶有限公司签订网上超市合同未对关键条款交货日期、交货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且该合同未签订日期。
8、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的河西镇多勒仓村生态综合养殖设施建设项目
(1)财务核算不规范。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应付工程款”科目核算至“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按《政府会计制度执行》。
(2)项目监理责任履行不到位。抽取了部分的原材料、构配件检验见证取样单,检查发现:2023年7月5日,对项目原材料“水泥、石、砂、钢筋”取样送检,但当日监理日志中,没有填写此项送检工作,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栏填写内容为良好,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监理单位未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日志。
9、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的贵德县新街乡新街村酱菜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1)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贵德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实施项目的批复》(贵政函〔2022〕90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贵财农字〔2023〕09号)与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德县新街乡新街村酱菜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贵政发改投资〔2023〕第9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项目实施内容不一致。
(2)验收不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各相关验收方意见均为合格,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均未签字盖章予以确认意见;项目竣工验收时设备只按合计所购数量进行验收,未描述具体设备信息。
(3)财务核算不规范。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应付工程款”科目核算至“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按《政府会计制度执行》。
10、贵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实施的贵德县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个别补助申报资料不规范。如:贵乡振函〔2023〕14号和贵乡振函〔2023〕28号文件中发放给马有明、马耀兵的补助申报资料劳动合同无用工单位盖章。
六、整改措施和建议
(一)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确保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避免出现超预算、超支出明细的情况,并细化各预算项目,使各项费用测算明晰明了。
(二)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完善绩效指标上报前期的调研、论证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和审核。项目指标选取应做到全面细致、真实合理,充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积极效益。
(三)建议项目单位明确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及其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实际情况等,科学、合理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体现项目主要产出和核心效果,坚持细化、量化,便于衡量评价。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确保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切实发挥绩效管理以评促管效能;同时建立绩效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理论知识学习,确保绩效评价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建议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跟踪管理,注意搜集、整理项目预计产出效益及满意度等相关资料,及时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强化对满意度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执行情况特别是出现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对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核查和整改,便于后期考核与评价。
(五)建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期间,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管理,避免项目延期,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实施及时性。
(六)完善合同管理体系,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细化合同条款。针对合同管理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配备专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对合同履行的进展进行跟踪,合同中主要条款应约定清楚、明确、防止细节漏洞,严禁随意变更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重要条款的真实和完整,避免合同签订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七)建议单位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包括对项目资金筹集与使用、预算编制与执行、建设成本控制、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审核、资产交付等的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财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规范、齐全。
针对以上问题,要求各单位负责人亲自部署、明确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务必于12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报送到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附件:贵德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汇总明细表
贵德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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