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6050000037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贵德县就业局:
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南财社字〔2023〕861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951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39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01万元、创业补贴11万元)。一级项目:就业补助资金,二级项目:就业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方面支出。请列入2024年度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439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501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713创业补贴(11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我县在下达该资金时,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三、请你单位按照省财政厅《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社字〔2020〕1833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你单位要全面落实《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青发〔2019〕11号)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参照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申报和自评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贵德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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