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6050000038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贵德县人民医院:
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南财社字〔2023〕86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79万元,( 其中:县级公立医院173万元、中医药传承与发展6万元),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一级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二级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请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73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170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标识为“中央直达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标识为“地方对应安排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我县在下达资金时,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项目名称一致、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并统筹使用好各渠道资金。同时,参照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申报和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贵德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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