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606000003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预算的通知
贵德县就业服务局:
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预算的通知》(南财社字〔2023〕868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00万元,一级项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补助资金,二级项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方面支出,请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由省和州县财政共同负担,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高效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2023〕1341号)规定,你单位要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省级补助资金,我县财政局年初已足额安排县级配套资金。同时,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按规定如实向省财政、省人社厅报送人员变动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申报和自评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贵德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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