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606000003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贵德县人民医院: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社字〔2023〕1830号)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800万元。(其中: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中央直达资金300万元;重点专科、省县共建专科--省级资金210万元;社区医院能力提升--省级一般债券资金200万元;优质服务基层行--省级一般债券资金90万元),直拨到县。请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10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00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601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302乡镇卫生院(90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601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下达的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标识为“中央直达资金”,省级财政补助标识为“地方对应安排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并保持不变。我县在下达该资金时,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项目名称一致、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二、此次下达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资金,请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2018〕36号)等规定,将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国家明确禁止的项目。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并统筹使用好各渠道资金,同时参照省对下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申报和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贵德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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