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7150000046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贵财行字〔2024〕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
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青财行字〔2023〕1821号,现下达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抽查检验等监管工作支出。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及运维、人员队伍建设等支出。此款列为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规范经费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严禁铺张浪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请你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按照《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要求。
二、项目实施完成后,围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于年度终了1个月内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由市场监管局汇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按时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将于次年3月底前将上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报财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同时抄送财政部青海监管局。
贵德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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