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7150000046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贵财行字〔202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中共贵德县委组织部:
根据青财行字〔2023〕1909号文件,现下达2024年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6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补助支出,此款列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经费开支范围,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要求,请参照后附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实施,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4年底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省财政厅。
贵德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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