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7160000047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贵财行字〔2024〕2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补助工作经费的通知
贵德县司法局:
根据南财行字〔2023〕836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补助工作经费州级资金21.12万元,为非直达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列入2024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请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规范经费开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严禁铺张浪费,要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及时细化项目预算,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三、切实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和《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合理设置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与年初设定的具体绩效目标保持一致不偏离。
贵德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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