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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8-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
贵德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贵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贵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检察院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预算单位1个。本单位年末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退休人员7人,其他人员(遗属)1人。
第三部分 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况总体说明
贵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收入总决算458.09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126.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内正常的工资调整。其中:
(一)收入总计458.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1.14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126.95万元为本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办案经费)资金。
3、上年结转0.19万元,为上年预付账款。
(二)支出总计441.2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382.8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本单位检察人员工资,办案业务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正常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 关于检察院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贵德县检察院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1.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124.42万元,主要原因:年内的正常工资调整和人员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检察院的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82.82万元,占8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6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82万元,占3.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年内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的结转。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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