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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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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8-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贵德县司法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填表单位:贵德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年 度

合计

因公
     出国
     (境)
     费用

公务
     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

备注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2014年决算

14

 

7.8

 

6.2

 

2015年预算

16.265

 

9.37

 

6.895

 


辅助说明:

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4万元,公务接待费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6.2万元。2015年预算安排16.265万元,公务接待费9.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我单位职工无出国(境)人员;

2015年我单位职工预计无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政法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维稳工作、全国以及全省范围内的“六五”普法以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检查等公务接待中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场馆租赁费等。

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9.37万元,主要用于政法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维稳工作中正常的公务接待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进行调研等公务活动中发生的用餐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4年,我局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维稳工作、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普法宣传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

2015年,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9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维稳工作、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普法宣传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减少原因:由于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使公务车辆的运行更加合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务车辆的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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