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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8-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部门决算
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部门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部门2014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部门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部门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各级单位年末人数51人(包括寺管会),其中在职人员5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大学生村官、联点干部)。
第三部分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968.35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605.84万元。
(一)收入总计968.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05.84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美丽乡村)302.65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9.8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968.3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39万元,主要用于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4、教育(类)支出0万元。
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1万元。
8、医疗卫生(类) 支出17.53万元。
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0、农林水事务(类)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其他支出1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2、结转下年347.84(包括美丽乡村款)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8.3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70%。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42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费增加31.85万元,二是农林水事务增加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87万元,其他支出增加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贵德县常牧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事务(类)支出250万元,占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1万元,占0.4%;其他支出13万元,占1.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78万元,占3%;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类)支出17.53万元,占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39万元,占3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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