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贵德县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23-1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通报
贵财监评字〔2023〕25号
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通报
各预算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关于开展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贵财监评字〔2023〕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抽取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共抽取11个单位的15个项目,资金共计11029.95万元。其中包含直达资金、对口援建资金、一般债券资金。
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各单位实施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
序号 |
评价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预算金额 |
实际到位金额(万元) |
支出金额 |
资金完成率 |
1 |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贵德县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项目(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
中央拨付资金 |
2,100.00 |
2,101.60 |
2,096.19 |
99.74% |
2 |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项目 |
省州县拨付资金 |
354.52 |
355.25 |
255.31 |
71.87% |
3 |
贵德县就业服务局 |
2022年三江源地区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项目 |
县级拨付资金 |
168.00 |
168.00 |
125.49 |
74.70% |
4 |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
贵德县全域旅游综合集散中心项目 |
江苏省援建资金 |
3,000.00 |
2,800.00 |
2,800.00 |
100.00% |
5 |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
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 |
中央拨付、其他自筹资金 |
1,725.00 |
1,695.00 |
1,549.49 |
91.42% |
6 |
贵德县人民医院 |
购置64排CT项目 |
中央拨付、省级拨付、医院自筹 |
1,000.00 |
544.00 |
535.00 |
98.35% |
7 |
贵德县司法局 |
2022年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 |
中央拨付、州县拨付资金 |
106.40 |
105.80 |
105.80 |
100.00% |
8 |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 |
2022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
州级拨付、自筹 |
120.00 |
120.00 |
120.00 |
100.00% |
9 |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 |
2022年贵德县旧棚改造建设项目 |
省级拨付、企业自筹 |
250.00 |
241.70 |
167.34 |
69.23% |
10 |
贵德县生态环境局 |
贵德县2022年芦花湾水生态公园运营项目 |
县级拨付资金 |
72.23 |
72.23 |
70.78 |
97.99% |
11 |
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贵德县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项目 |
县级拨付资金 |
36.00 |
36.00 |
35.80 |
99.44% |
12 |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
2021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一般债券项目 |
州级拨付资金 |
190.00 |
190.00 |
190.00 |
100.00% |
13 |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
2021年文化系统免费开放资金项目 |
中央、省级、县级拨付资金 |
292.80 |
292.80 |
292.80 |
100.00% |
14 |
贵德县自然资源局 |
贵德县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
中央拨付资金 |
1,127.00 |
1,127.00 |
774.78 |
68.75% |
15 |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中央、省级拨付资金 |
488.00 |
641.00 |
641.00 |
100.00% |
合计 |
11,029.95 |
10,490.38 |
9,759.78 |
93.04% |
预算资金合计11,029.9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490.38万元,项目实际支出9,759.78万元,资金平均完成率93.04%。
三、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经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好项目8个、中等项目7个。评分结果汇总如下:
绩效评价得分汇总表
序号 |
评价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项目决策得分 |
过程管理得分 |
项目产出得分 |
项目效果得分 |
综合 |
名称 |
||||||||
1 |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贵德县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项目(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
中央拨付资金 |
8.0 |
25.0 |
15.0 |
23.0 |
71.0 |
2 |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项目 |
省州县拨付资金 |
9.0 |
23.0 |
13.0 |
20.0 |
65.0 |
3 |
贵德县就业服务局 |
2022年三江源地区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项目 |
县级拨付资金 |
18.0 |
28.0 |
21.0 |
16.0 |
83.0 |
4 |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
贵德县全域旅游综合集散中心项目 |
江苏省援建资金 |
8.0 |
26.0 |
18.0 |
14.0 |
66.0 |
5 |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
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 |
中央拨付、其他自筹资金 |
4.5 |
26.5 |
17.0 |
19.0 |
67.0 |
6 |
贵德县人民医院 |
购置64排CT项目 |
中央拨付、省级拨付、医院自筹 |
9.5 |
34.5 |
23.0 |
13.0 |
80.0 |
7 |
贵德县司法局 |
2022年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 |
中央拨付、州县拨付资金 |
9.0 |
34.0 |
25.0 |
17.0 |
85.0 |
8 |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 |
2022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
州级拨付、自筹 |
9.0 |
27.0 |
26.0 |
15.0 |
77.0 |
9 |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 |
2022年贵德县旧棚改造建设项目 |
省级拨付、企业自筹 |
10.0 |
29.0 |
14.0 |
15.0 |
68.0 |
10 |
贵德县生态环境局 |
贵德县2022年芦花湾水生态公园运营项目 |
县级拨付资金 |
7.0 |
33.0 |
24.0 |
16.0 |
80.0 |
11 |
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贵德县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项目 |
县级拨付资金 |
10.0 |
33.0 |
25.0 |
14.0 |
82.0 |
12 |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
2021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一般债券项目 |
州级拨付资金 |
6.0 |
31.0 |
28.0 |
18.0 |
83.0 |
13 |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
2021年文化系统免费开放资金项目 |
中央、省级、县级拨付资金 |
10.0 |
31.0 |
28.0 |
16.0 |
85.0 |
14 |
贵德县自然资源局 |
贵德县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
中央拨付资金 |
10.0 |
33.0 |
14.0 |
26.0 |
83.0 |
15 |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中央、省级拨付资金 |
7.0 |
27.0 |
29.0 |
15.0 |
78.0 |
注:90.0分(含)-100.0分为“优秀”、80.0分(含)-90.0分为“良好”、60.0分(含)-80.0分为“中等”、60.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立项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立项资料不齐全。
如: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全域旅游综合集散中心项目,该项目由上级部门完成立项主导,单位未提供相关立项、审批资料;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项目概算书未报批。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项目(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标段三存在未批先建情形。
贵德县人民医院实施的购置64排CT项目,未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家论证资料。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提供项目可研报告或方案论证过程资料。
建议各单位加强项目论证决策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强化项目立项资料管理,确保项目立项程序的规范性和资料的完备性。
2.项目绩效目标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如: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项目,未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贵德县生态环境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芦花湾水生态公园运营项目,项目绩效目标中未设置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等,不便于绩效评价及项目管理水平提升。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过于简单。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设置项目预期产生社会效益,未将改造小区面积、改造设备数量等纳入绩效指标。
建议各单位根据资金下拨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值,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项目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支付审核不严、使用不规范。
如: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2018年12月14号凭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车辆费用925元,车辆实际用途为走访贫困户;2018年1月3号凭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车辆维修费4120元,车辆为单位车辆,车辆维修应从单位经费中支付;2018年1月1号凭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燃油费1584元,其中1200元的费用,与该项目无关;2019年11月1号凭证,支付车辆维修费用6350元,车辆为单位车辆,车辆维修应从单位经费中支付。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款项支付审核不严。如:2017年8月2号凭证,使用项目资金支评审费/差旅费7889元,支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委员评审费600元,不符合规定;2018年12月17号凭证,业务招待费5668元,接待无公函;2019年12月1号凭证,办公费及业务招待费5214元,接待无公函。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监管及实施的2021年文化系统免费开放资金项目,资金支付审批不严格,如:贵德县博物馆2021年4月财记7号凭证,支付差旅费4905元。其中,支付机票费1390元,外地出差乘坐飞机无审批文件。贵德县文化馆2021年5月6号凭证,支付住宿费11324元,住宿费无清单。
建议单位一是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二是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质保金扣留或支付不合规。
如: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项目(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预留工程质保金比例为5%,不符合规定。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项目,与贵德县恒盛农村公路养护公司签订《公路养护施工合同书》的合同中约定扣留合同总造价5%的质量保证金,但贵德县交通局于2022年6月29日已全额支付合同总额未扣留质量保证金。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段一和标段二的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但贵德县住房和建设局于2023年1月结清了标段一和标段二的工程款,未预留质保金。
建议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相关文件扣留或支付质量保证金,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
3、工程款支付不合规。
如: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项目,2022年6月,120号凭证,支付贵德县恒盛农村公路养护公司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县级公路养护)费396,562.24元。与该公司签订《公路养护施工合同书》的合同金额为396,562.24元。合同签订即全部支付工程款,未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的2022年贵德县旧棚改造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6月12日,已支付施工单位亿信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0%工程款,全部支付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农民工专用账户启用时间是2021年7月23日,开户银行是招商银行,无农民工专用账户支付款项记录。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的2022年贵德县旧棚改造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不严,2023年4月财记1号凭证支付亿信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款1673350元,后附工程量计价表中只有956200元的计价。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确保农民工权益。
4、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形。
如: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项目,2022年3月,79号凭证,支付中普安信(青岛)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90000元。大额资金支付未执行集体研究决策。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全域旅游综合集散中心项目,2021年5月9号凭证、2022年11月2号凭证,分别向贵德县德缘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拨付款项1000万元、500万元,支付资金未见集体决策资料。
贵德县生态环境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芦花湾水生态公园运营项目,支付西安曲靖建设有限公司贵德县2022年芦花湾水生态公园运营费,未见集体决策过程资料。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2年7月2号凭证,支付2022年贵德县医院家属院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费12.94万元;2022年9月3号记账凭证,支付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段二工程款112.432989万元;2022年9月4号记账凭证,支付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段一工程款102.135711万元,以上资金支付未见集体决策资料。
建议项目单位强化集体决策过程,确保党组议事规则。
5、超概算执行等情形。
如: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截至评价日,该项目建安部分概(预)算金额1508.70万元,审定金额1546.93万元,节约率为-2.53%,超概算执行;勘察费预算金额9.0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38.25万元,节约率为-322.65%;监理费预算金额31.65万元,实际执行金额38.65万元,节约率-22.12%,超概算执行;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预算金额4.53万元,实际执行金额5.18万元,节约率-14.24%,超概算执行。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批复,严禁出现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6、资产管理不规范等情形。
如: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全域旅游综合集散中心项目,截至评价日,该项目所购置的房屋均未办理产权证书。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办理资产产权证书,按照会计规定办理资产入账手续,确保单位国有资产的真实性。
7、合同管理不规范。
如: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项目(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方案批复时间为2021年9月,与青海晨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标段三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经访谈,标段三中城北村至城东村路的实际建设时间为2021年5-6月份,验收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合同签订不规范。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项目,与各服务商签订的《贵德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合同》中无明确、清晰、完整的质量标准或验收标准、合同履约期限不准确(合同签订日期与合同履约期限不匹配)、无违约责任界定、合同生效和解除等条款;与贵德艺博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尕让乡辖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4月,尕让乡党委会议决议时间为2022年6月,合同签订日期与决议时间先后矛盾。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与青海国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其中专用条款空白;青海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时间为2016年12月,而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与青海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后补合同;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与青海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存在多个合同版本,主要条款如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约定不一致,合同落款处无签字日期。
贵德县司法局实施的2022年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与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五、(三)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15000元”,贵德县司法局与青海齐光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第三条/12/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标服务费15000元由甲方承担。以上两份合同代理费的付款方不一致。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的2022年贵德县旧棚改造建设项目,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与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签订了《2022年贵德县旧棚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合同》,而实际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编制单位为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不一致。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经营风险;加强合同审批程序,减少经济纠纷;加大合同的执行力度,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据可依。
8、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等。
如: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签证时间为2018年6月,但工程验收备案时间为2018年4月,后补签证。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根据《贵德县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项目工程结算审查定案表》显示标段一和标段二都有工程量签证单,但未见工程签证单。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工程变更手续,确保工程变更手续合法合规、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9、监理不规范等。
如: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项目,该项目由贵德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进度监督检查,未聘请资质符合的工程监理单位,未形成相关的监理记录,贵德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在实施监理责任时,存在对工程量结算审核不严的情形,如:2022年6月,120号凭证,支付贵德县恒盛农村公路养护公司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县级公路养护)费396562.24元,实际为预付款,但凭证后附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价款中期支付证书》《工程清单支付表》中为已实际完成所有合同签订工程量。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截至评价日,未提供项目监理资料;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的2022年贵德县旧棚改造建设项目,截至评价日,监理单位未提供工程监理记录;2023年2月9日,施工单位报审贵德县易稼源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旧棚改造工程款956200元,计价表中显示贵德县易稼源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旧棚改造工程量已全部完工,但经2023年6月13日现场查看,贵德县易稼源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旧棚改造项目还在施工中。工程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责任。
建议项目单位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实施追踪考评问责机制,督促项目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履责,确保项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10、政府采购流程执行不严格。
如: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项目(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结算审核服务的供应商选择未执行集体决策过程,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金额为1508.7万元,而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550.72万元,招标控制价高于概算金额;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为:在主要旅游景点和县城内修建星级厕所,与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不相符。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项目,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结算审核服务的供应商直接签订,未执行集体决策。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全域旅游综合集散中心项目,房屋购置未见政府采购备案资料,未见相关采购审批资料。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的2022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服务商为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但未见供应商选择的相关集体决策资料。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项目,监理服务、设计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结算审核服务的供应商选择无集体决策过程资料。
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费、岩土工程审查服务、施工图审查服务、施工图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费(前期费用)等服务的供应商选择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政府采购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采购流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11、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如: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基础建设项目,截至评价日,未提供项目施工档案、监理档案等项目资料,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全域旅游综合集散中心项目,未见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房屋验收资料、项目立项审批资料。
建议单位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提升项目资料管理的规范性,确保项目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三)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监管不严、项目验收不规范等。
如: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对贵德县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项目(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按验收流程及标准组织验收工作,但尚未完成验收工作,且验收过程执行不严格,不规范,无竣工图纸,无技术资料等。
贵德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一是巡山记录不规范,虽然省林草局统一了巡山记录样本,但在考核中发现,巡山记录填写混乱且内容过于简单;二是个别考勤表与巡山记录不符;三是各乡镇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档案资料不齐全。
贵德县生态环境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芦花湾水生态公园运营项目,未要求项目运维单位提供项目运营成果资料,项目运营成果资料保存不完备。
贵德县司法局实施的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司法局制定了《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管理办法》,但该考核管理办法与款项支付联动性不强,无法有效约束供应商,促进服务商服务能力的提升;贵德县司法局、各司法所、各乡镇2022年度对律师事务所律师下乡及到岗情况未建立考勤表,未能进行有效监管。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实施的2021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一般债券项目,但存在监督执行不到位,验收不规范的情形,如:2022年1月财记25号凭证,支付青海三牛农牧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元,项目验收单无验收人员签字;2022年1月财记27号凭证,支付贵德原味农庄(美地花田)5万元、2022年1月28号凭证,支付青海如意宝藏香公司16万元、2022年1月财记29号凭证,支付贵德县伊家人农庄(马兰梅)1万元等,无资金申请资料;2022年3月财记36号凭证,支付贵德县河阴镇红柳滩村村民委员会14万元,无验收文件;2022年3月财记71号凭证,支付贵德县西部浓情园5万元,验收单无相关人员签字,实施内容与资金申请文件不符。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项目竣工报告中开工日期为2022年8月2日,而监理日志有2022年7月25日的记录,工程管理不规范。
建议项目单位一是完善项目监管流程,完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验收有据可依;二是严格执行项目监管验收流程,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发挥最大化效益。
2、项目产出不达标、项目进度缓慢、补贴发放不及时等。
如:贵德县就业服务局实施的2022年三江源地区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项目,部分产出数量不达标,如农牧民创业补贴人数计划补贴人数134人,实际补贴人数88人,完成率为65.67%;农牧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补贴人数280人,实际补贴人数110,完成率为39.29%;交通费计划补贴人数300人,实际补贴人数110人,完成率为36.67%。补贴发放不及时,如:农牧民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2022年度发放2021年度补贴51740元;截至评价日,部分2022年度农牧民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尚未发放。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项目,截至评价日,该项目尚未完工。
贵德县人民医院实施的购置64排CT项目,截至评价日,项目尚处在试用阶段,未正式投入使用。
贵德县司法局实施的2022年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法律顾问配置人数不达标,青海齐光律师事务所按照《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为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但贵德县全域共有133个村(社区),但按照贵德县司法局与青海齐光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中律师团队为11人,无法满足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一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的要求;法律顾问服务情况不达标,由于疫情原因,法律顾问驻村时长、走访群众开展线下法制讲座、处理法律事件等时效未达标。
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项目,抽检覆盖率不达标,根据《2022年贵德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和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贵市监﹝2022﹞32号)的要求及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要实行全县乡镇抽检范围全覆盖,截至评价日,贵德县拉西瓦镇未见抽检记录。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的2022年贵德县旧棚改造建设项目,项目进度缓慢,未完成预期目标,项目的计划建设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截至评价日,项目尚未完工。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实施的2021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一般债券项目,项目进度滞后,按照海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一般债券的通知》(南财行字﹝2021﹞656号)的文件精神,项目补贴发放年度应该为2021年度,但补贴发放完成日期为2022年12月。
贵德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截至评价日,林木良种培育150万株、造林补助0.2万亩、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任务0.3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万亩等工作尚未开始或尚未完成,项目进度滞后。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项目,在前期项目申报和筛选过程中耗时较长,导致项目延期开工。
建议各项目单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惠泽更多民众,进而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及配置效率,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效益与效率最大化。
(四)项目效果中存在问题
1、项目未开展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
本次评价的15个项目,截至评价日,只有2个项目开展受益群众或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其余项目均未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建议项目单位及时认真做好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关注群众需求及难点,确保项目实施能够满足更多民众需求,实现政府服务民众职能。
2、项目未发挥效益或项目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情形。
如: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贵德县全域旅游综合集散中心项目、贵德县人民医院实施的购置64排CT项目,截至评价日,项目尚未正式投入使用未能充分发挥最大效益。
贵德县就业服务局实施的2022年三江源地区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项目:2022年农牧民技能就业率为80%,且实际就业岗位与培训技能匹配性不高;劳务输出增长率为7.27%,技能培训人员就业增长率为13.7%。项目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贵德县司法局实施的2022年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不够全面,宣传力度不够;村(社区)法律顾问直播间知名度不高,致使直播微信群在县城内未达到全覆盖,导致法律服务不够充分、不够全面,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实施2022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贵德县老虎口村藏系羊繁育推广项目、青海特色农产品青稞精深加工关键技术成果项目、青海设施及露地菜用大豆引育栽培集成新技术项目及贵德县菌草建植和青贮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目前项目尚处于实验阶段,项目效益尚不明显;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实施的2022年贵德县旧棚改造建设项目尚未完工,项目效果尚不明显。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贵德县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项目,改造实施过程中,居民参与度不高,对居民诉求的积极响应能力一般,项目后续维修保养责任不明确。
建议各项目单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项目效果。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各单位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目标,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二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绩效考核指标,便于预算资金考核。三要加强内控建设,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业务、财务的管理制度。四要完善项目资金检查、跟踪问效制度,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做好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工作。五要关注社会满意度,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针对以上问题,要求各单位负责人亲自部署、明确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报送到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贵德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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