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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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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1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重大民生信息

关于对贵德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州、县级)的通知》(青财资环字【2021】53号)文件,现将2021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公益林补偿基金预以发放,发放标准为集体每亩7.88元,个人为每亩13.39元,主要用于林地管护,合计金额4020750.4元。

  • 收益对象:发放资金涉及常牧镇、拉西瓦镇、尕让乡、河西镇、河东乡、河阴镇、新街乡七个乡镇

公示单位:贵德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

公示电话:0974-8554133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自然资源局反映。


贵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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