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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7-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招考录用 |
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服务水平,结合贵德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临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2、招聘名额:9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 热爱消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灭火和抢险救援岗位。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28周岁(1988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退役士兵和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8月5日
(二)报名地点:贵德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6张、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考和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由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审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2.体能测试。15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等五项。四项(含四项)以上达标者可参加理论考试。
3.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招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为8月上旬,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4.面试。面试时间为8月中旬,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五、聘用期限及工资待遇
1.聘用期限:经考试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与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2.工资待遇:录用后工资待遇按照贵德县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执行,月工资3000元(含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金),统一配发服装,提供食宿。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黎子瑜 刘浩 联系电话:0974—8555227
贵德县公开招考聘用专职消防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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