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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 |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对照《贵德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县文体广电局认真梳理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按上级要求,我局研究和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实际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领导责任。
二、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下发后,领导小组及时安排办公室人员制订本局法治政府工作实施方案,并就任务台账中涉及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领,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安排、有落实。
三、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结合“四重一大”制度,对局内各类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四、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与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由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为文体旅游广电局提供包括常规法律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专项委托法律事务等常年法律服务,确保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落实到位。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经自查我局没有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贵德县司法局关于认真落实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在全局会议上组织学习《三个办法》,充分认识颁布《三个办法》的重要意义。
七、及时调整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局认真依照《宪法》、《旅游法》、《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青海省旅游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青海省文化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调整。
八、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责任。坚持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文旅市场管理,严格按照旅游法及其他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治理文化旅游市场。
九、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宣传,参加执法人员培训。结合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前往政务大厅广场、旅游景区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解读政府惠民政策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根据上级安排,组织执法大队干部参加海南州行政执法证考试,有效提升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组织参加“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普法知识学习,并通过“国家安全教育答题”、“公务员法考试”等考试。同时利用学习会,由局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十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文旅市场治理工作。
十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并参观县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县看守所等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提高风险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廉洁公正执法。同时在执法一线,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及时在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等中进行《旅游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青海省旅游条例》、《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讲解,针对实际工作答疑解惑,力求因地制宜灵活普法。
十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仍须提升。主要是随着依法治国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各项法规制度不断修订完善,但由于执法人员的工作任务繁重,知识更新不及时等,导致在实践中出现运用法规不当、问题定性不准等问题,文旅执法的水平亟待提升。二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如我局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文体业务文书制发等方面,还未将法律顾问的建设性作用完全发挥出来,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增进检查指导,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遵循,细化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切实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严格文旅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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