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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 |
贵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启动之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会议及省州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方式加强各项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将法治思维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来,为解决好、实现好我局长期发展提供有利的法治保障。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0余场次。
(二)加强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意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好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贵德县乡村振兴局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计划、学法计划,进一步健全《贵德县乡村振兴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按照计划学习好有关法律和相关政策,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利用线上平台“法宣在线”,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三)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治理能力。持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全面落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特别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组和支部工作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好单位义务植树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和群众对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的认识,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意识。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以及信访工作,要坚持“及时疏导,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全力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要坚持体法调处、依法办事的原则,用法律手段推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12317信访工单1起。
(七)加强政务公开服务。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扶贫政策信息公开、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扶贫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目前,已公示公开7次。
(八)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积极配合纪委,监察委检察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和回应。通畅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截至目前,已完成提案办理1件。
(九)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大力宣传民法典等各类法律法规,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摆在乡村振兴工作的突出位置,将单位遵守民法典、执行民法典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充分利用“12.4”宪法日、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悬挂横幅3幅,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切实做好社会面宣传和系统内宣传,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教育引导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全员法治培训次数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思想不够重视,法治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三是理论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在《乡村振兴促进法》等运用上不够灵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各项工作部署,继续苦干实干,务实创新,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担当,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履行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细化分解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联系、齐抓共管。
(二)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活动。在下乡督查工作同时,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将法治宣传作为重点纳入每年驻村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当中,组织宣传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丰富措施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形式多样的公益普法和法律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完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排查帮扶机制,全面落实社会兜底保障政策,加强对贫困人口和自发移民的动态管理,落实一户一档管理措施,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履行乡村振兴政策赋予的职责,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探索深化产业乡村振兴、素质提升、乡村振兴扶持、生态乡村振兴、党建引领等方面责任落实、政策衔接、考核激励、投入保障等新机制,以推动乡村振兴的实际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工作目标上由完成底线任务向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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