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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2-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2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法治贵德”的决策部署,以依法行政为目标,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管,着力化解矛盾和纠纷,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

(二)有力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工作要加强自身建设,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牵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自然资源管理。一是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执法动态巡查共43次,外业核查土地卫片图斑226个,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地图斑1个,森林督察疑似图斑61个,湿地违建疑似图斑20个,历年来林业违法专项行动疑似图斑34个。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共31起,其中非法采挖砂石料2起,违法占地19起,非法盗伐林木10起,已结案2起。二是信访工作。办理上级转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共18起,其中群众举报7起,上级部门转办2起,网舆办5起,12345热线转办4起,目前已全部办结。三是野生动物保护。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绿盾2021”专项整治工作和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成功救治野生动物7只,已全部送往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三、立足诉源治理,着力解决“两高一低”

(一)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案流程,按照“谁作为,谁应诉”的原则,落实业务承办机构行政应复应诉职责。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加大对案件办理质量的指导和监督。

(二)降低重点领域案件总量和败诉率。着眼诉源治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和不动产登记等案件高发领域,坚持刀刃向内,加强作风和制度建设,力争从源头上降低案件总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大与法院和复议机关的联动。对存在违法情形和瑕疵的行政行为,主动纠错,落实败诉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报告”制度,促规范、堵漏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避免同类案件再次败诉。

(三)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落实《行政诉讼法》以及按照“法治贵德”的考核要求,大力解决出庭率偏低的问题。局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推动化解行政争议。对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典型案件,积极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旁听。

(四)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公正司法。一是抓实信访工作。制定《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集中开展自然资源系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实行由局领导主持,重点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征迁补偿类、林草类、不动产登记类等矛盾纠纷、来信来信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积极主动化解矛盾隐患;二是履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职责。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率、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出庭率,完成出庭应诉工作任务;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年内共计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科学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管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程序条例》和《青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合法性审核责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全面开展法律论证和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化解处置预案,提高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下放事项业务的指导和监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等审批改革相关工作。指导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批前、批中、批后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实时掌握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情况,建立动态跟踪和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下放事项的常态化管理。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扎实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二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三是加强熟练掌握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设施农业监管平台、临时用地监管平台,做好土地、矿产卫片、设施农业、临时用地系统填报工作。

(四)加大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对土地、矿产、森林资源、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规范办理依法申请公开事项,强化政策解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效能和公信力。

五、落实责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注重干部队伍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落实党组会学法制度。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培训会、下放事项的案例分析会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会议,编撰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选编》,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力度。针对新《土地管理法》和《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土地类)》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共同学习、练好“内功”,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履职能力,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打造宣传阵地,强化法制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方式,不断完善普法工作平台和抓手,在全系统和全社会大力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宣传阵地的建设,利用植树节、草原宣传月、爱鸟周等节点,“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日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促进自然资源领域监管由单纯依靠执法向加强执法与促进守法并重转变。

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工作、执法工作有机融合还未形成体系,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二)社会普法宣传工作需精准施策。受工作特点的影响,面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普法多,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普法宣传相对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仍然较为单一,常态化学法普法措施针对性不强。

(三)部门间信息成果未实现全面共享。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工作,需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工商、住建、税务、金融、法院、卫生、国资、机构编制、水电气等部门信息共享,还存在部门间信息壁垒,构建部门间统一的互联互通平台和数据信息共享平还存在困难。

七、2023工作计划

2023年,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落实《贵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2025年)》和《贵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贵政办[2022]52号),确定的目标任务,把握公平公正公信导向,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把贵德建设成青海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思想的样板县、示范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精准的法治服务、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拓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宣传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四)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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