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320000001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3 |
贵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将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周例会、“主题党日”、“思想大解放、干部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效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2.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聚焦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民法典、刑法、反分裂国家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召开法治工作部署会和参加“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3.重点加强《监督意见》学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将《监督意见》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推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党组会、发改、住建、水利等部门专题学习《监督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各项举措要求,努力把《监督意见》精神转化为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自觉行动。
(二)紧紧围绕统计法治建设要求,认真落实依法统计职责
1.落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年初,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局法治工作。制定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落实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定期召开研究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压紧压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解读和清理工作,积极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
2.扛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把统准统实统计数据作为各专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是制定印发《贵德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释放了数出必有据、数错必有责的强烈信号。以入企核查为契机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营造严的氛围、严的基调、严的态势,推动从严治统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衔接。二是把牢项目入库关口,逐一核查入库申请材料中的项目批复、施工合同、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将“报表数据与统计台账相一致,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相一致,原始记录与实际情况相一致”的要求贯穿始终,以高标准核查保障高质量数据,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统计调查统计服务全过程,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利用统计数据核查、综合调研、“四上”企业入库现场核实等契机“送法入企”,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1.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依据国家、省、州统计部门关于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统计执法工作方案,明确主要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22家检查对象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
2.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全面梳理办公系统来文来函,对涉及统计部门的文件逐项研究,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了解情况。与相关产业经济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要求其广泛发动、坚决落实、常抓不懈。经过认真深入的排查,我县清理纠正6份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3.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根据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国家、省、州会议精神,并针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
4.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统计专业年定报告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培训会内容,强化对党政领导和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宪法活动周和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普法教育和发放统计宣传手册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各项统计工作的依法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创新不够,学习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实际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发展还有差距,需要我们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
(二)统计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有待加强。县统计局持有统计执法证2人,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综合执法能力不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质量不高,统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执法文书记录不完整、要素不齐全,行政处罚案卷归档不统一,不能完全应用法言法语进行规范性表述,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统计服务,推动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增强。通过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的重拳治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取得一定成效。目前,统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远远不够。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要找准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遵循统计工作规律,筑牢数据质量基础,发挥统计监督优势,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扎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一是依法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落实会前讲法、全体干部集中学法以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二是突出法治化制度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三是健全统计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等制度,更好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示范、保障作用。四是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细化数据采集、录入等各环节工作措施,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二)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契机,持续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常态化。
一是要持续推动《监督意见》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落实。二是积极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方案和措施,加强部署推动,把中央、省、州的部署落实落地落细。三是在统计执法常态化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报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真正树立统计法的权威,开展统计常规巡查、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等多形式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以“八五”普法为抓手,深入开展全民守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打造一批宣传作品,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丰富拓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举办全县统计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等活动,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提质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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