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3250000018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翟志明、王国钧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翟志明、王国钧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委〔2024〕51号
河西镇党委:
经2024年3月15日县委第82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翟志明同志任河西镇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主任。
免去王国钧同志河西镇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贵德县委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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