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6050000035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王兴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王兴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委〔2024〕68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经2024年5月24日县委第88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王兴康同志任中共贵德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赵启霞任贵德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方园园同志任中共贵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
文建玲同志任中共河东乡委员会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侯元昊同志任中共新街回族乡委员会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免去:
达哇彭措同志中共新街回族乡委员会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马媛同志中共河东乡委员会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杨静同志中共贵德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贵德县委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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