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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赵邦庆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武部、公安局、教育局党委,县纪委,各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接南委〔2014〕93号文件,州委决定,免去:
赵邦庆同志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共贵德县委
201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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