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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孙振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政〔2015〕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接贵委〔2015〕29、35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树爽同志任贵德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孙振刚同志任贵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刘 刚同志任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
普日哇同志贵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张景文同志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 刚同志贵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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