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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6-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李建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委〔2017〕29号
关于李建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武部、公安局、教育局党委,县纪委,各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经2017年6月21日县委第17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建华同志任贵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赵 辉同志任贵德县移民安置局主任科员;
格日才让同志任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
马忠福同志任贵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
刘国民同志任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张瑞军同志任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沈舒颐同志任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杨国元同志中共贵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职务;
格日才让同志贵德县佛教协会秘书长职务;
马忠福同志贵德县伊斯兰教协会秘书长职务;
李建华同志贵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纪检室主任职务;
才让扎西同志贵德县教工委专职副书记、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
中共贵德县委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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