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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6-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贾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委〔2017〕30号
关于贾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2017年6月21日县委第17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贾 榕同志任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正科);
才让扎西同志任贵德县教育局副局长;
童 瑾同志任贵德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副科);
王 浩同志任贵德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何 浩同志任贵德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李 庆同志任贵德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马 磊同志任贵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
李新平同志贵德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刘国民同志贵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张瑞军同志贵德县三江源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舒颐同志贵德县对口支援办公室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贵德县委
2017年6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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