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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张万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委〔2017〕39号
关于张万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武部、公安局、教育局党委,县纪委,各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接南组干〔2017〕60号文通知,经2017年6月21日县委第17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万沛同志任中共贵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青成同志中共贵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中共贵德县委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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