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5-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事任免 关于刘传、华桑才让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贵委〔2022〕72号 关于刘传、华桑才让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党组: 经2022年4月22日县委第22次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刘传同志为贵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人选。 免去华桑才让同志贵德县人民法院常牧法庭庭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贵德县委 2022年5月6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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