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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8-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闫鑫升、曹铖同志任职的通知
贵委〔2022〕97号
关于闫鑫升、曹铖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接南委〔2022〕85号文件,州委决定:
闫鑫升同志任中共贵德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援青);
曹铖同志任中共贵德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援青)。
中共贵德县委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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