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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10-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尼玛才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委〔2022〕119号
关于尼玛才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2022年9月30日县委第35次常委会议讨论,并征得州公安局党委同意,决定:
尼玛才让任贵德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委决定:
索南才让同志任贵德县民政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先巴才让同志任贵德县公安局常牧派出所所长;
汤道玲同志任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援青);
王文元同志任贵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
孙振刚同志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职务;
应万成同志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尼玛才让贵德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先巴才让同志贵德县公安局拉西瓦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贵德县委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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