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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1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石金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委〔2022〕159号
关于石金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2022年12月7日县委第40次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石金刚同志为贵德县民政局局长人选;
辛多杰同志为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人选;
王军同志任贵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朱秀娟任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吉毛才让同志任贵德县司法局河西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侠同志任贵德县卫生健康局一级主任科员;
朱文君任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林永盛任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二级主任科员;
马秀娟同志任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
免去:
魏琳同志贵德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石金刚同志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索南青排同志贵德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辛多杰同志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王军同志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朱秀娟贵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贵德县委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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