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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6-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赵慧仙、许晓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委〔2023〕30号
关于赵慧仙、许晓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2023年6月21日县委第57次常委会议讨论,并征得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草原局党组同意,决定:
赵慧仙同志任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许晓明同志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贵德县委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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