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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04140000053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4-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上级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备战旅游旺季“环境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备战旅游旺季“环境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函〔2023〕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备战旅游旺季“环境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备战旅游旺季“环境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重大要求,深化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业服务质量,推动我省旅游行业强势复苏,促进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旅游旺季准备工作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备战旅游旺季“环境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和部署要求,加快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进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责任导向,全力备战旅游旺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着力解决“吃、住、行、游、购、娱、医”全要素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提高我省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和服务标准,持续提升“大美青海、三江源头、中华水塔、生态旅游”的品牌影响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何录春副省长为组长,省考核办、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体育局、省乡村振兴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交控集团、中国铁路青藏公司、青海机场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备战旅游旺季“环境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马建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协调等工作。

三、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14日)。成立组织机构,细化部门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部署“环境大整治、服务大提升”工作。实化细化责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倒排时间、倒逼责任,形成责任链条。

(二)摸排整治阶段(4月15日——4月30日)。全面摸排,查找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补齐重点服务短板,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三)整改验收阶段(5月1日——5月20日)。加强跟踪督办、分类实施、统筹落实和情况调度,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反馈交账”的工作闭环机制。成立整改验收组,对工作成效进行督导验收,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松劲、验收不过关不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10月31日)。对标整改验收阶段反馈的问题清单,全面查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排查不彻底、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实现“挂图作战”抓进度、“倒排工期”抓推进、“巩固提升”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总结经验阶段(11月1日——12月1日)。梳理、提炼、归纳专项行动经验和规律,全面总结推广在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专项行动任务

(一)深入开展“十大整治”行动。全面压紧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全力排查各类问题和短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备战、全面迎战、全力应战,推动我省旅游市场强劲复苏、旺季更旺、淡季变旺。

1.开展安全环境大整治。以旅游行业存在的消防、游乐设施设备、自建房等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安全治理,确保游客的旅行安全。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接待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特种设备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未开展试运行等隐患自查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观光摆渡车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接待点、旅游星级饭店和民宿、社会宾馆、娱乐场所等存在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接待点游客的导流、分流、截流应急处置不到位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配合)。突发自然灾害,山洪、泥石流多发地段,道路易坍塌地段、重点防范鼠疫的地区、可能出现的突发疫情、局部极端天气预警性、预判性不足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配合)。涉旅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全、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未建立健全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2.开展市场环境大整治。以旅游行业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管理不规范、旅行社经营不规范、私设“景点”等问题为重点,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切实强化底线红线意识。重点整治导游讲解和A级旅游景区解说词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旅行社违法违规开展“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使用无证导游、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未与游客签订标准旅游合同、行前说明不到位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旅游景区周边特别是青海湖景区周边私设“景点”扰乱旅游秩序问题(各市州政府、青海湖景区管理局负责,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垄断经营,破坏旅游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3.开展卫生环境大整治。以景区、旅游厕所、道路沿线等旅游卫生环境不达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为重点,加强旅游行业环境卫生整治和生态保护治理,为游客创造干净整洁的旅游环境。重点整治部分地区旅游厕所水电供应不足、厕所陈旧损坏、配套设施不完善、卫生环境不达标、运维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旅游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景区保护利用生态环境、地形地貌、湖泊水源不到位和垃圾、污水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配合)。星级旅游饭店、民宿、乡村旅游接待点、社会宾馆、旅游餐饮普遍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落实限塑要求不严格的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旅游沿线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沿路违章建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渠、残墙断壁、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4.开展治安环境大整治。以旅游行业强迫交易、个别地区治安环境不到位为重点,加强旅游环境治理,切实净化旅游服务环境。重点整治旅游景点拍照、骑马时强迫消费等问题;个别景区及周边有游客纠纷及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高速公路“碰瓷”问题;景区周边停车场乱收费强收费等行为。(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公安厅配合)

5.开展餐饮环境大整治。以部分餐饮行业存在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不达标、天价餐饮欺客宰客、餐饮浪费、旺季前餐饮配套准备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重点,加强餐饮行业管理,为游客提供高质量旅游餐饮服务。重点整治步行街、小吃一条街等旅游餐饮服务集中街区的餐饮标识不清、服务质量不高、部分街区“脏、乱、差”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旅游餐饮消费价格违法、计量违法、未明码标价、价格虚高等问题;旅游餐饮及景区售卖食品不卫生、食品过期等问题;餐饮环境卫生不整洁规范,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亮证亮照经营,防蝇防鼠防虫不到位,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厨垃圾乱排乱倒,油烟不按要求净化排放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配合)。旅游星级饭店、民宿、乡村旅游接待点、社会宾馆、旅游餐饮不配置使用公筷公勺、存在一次性餐具白色垃圾污染、餐饮浪费八种不规范、不文明、不卫生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6.开展住宿环境大整治。以旅游住宿业存在的服务质量不高、落实各项制度不严、旺季前配套准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重点,规范旅游住宿管理,为游客提供放心、安全的住宿环境。重点整治社会宾馆、旅游星级饭店未明码标价、价格虚高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旅游星级饭店、民宿、乡村旅游接待点、社会宾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留样不全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配合)。社会宾馆、家庭旅馆、民宿冒用星级称谓和星级标识,从事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7.开展交通环境大整治。以解决旅游道路交通疏堵保畅、旅游客运车辆、非景区观光公路等旅游交通难点堵点问题为重点,加强“交通+旅游”管理,打造更安全、更顺畅、更整洁的旅游交通线路。重点整治旅游“黑车”非法营运问题;旅游客运运力供给与需求不匹配问题;旅游客运车辆超速超员,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疲劳驾驶、危险驾驶,司乘人员及乘客不系安全带等问题;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不严格、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乡村旅游道路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问题;网红公路停车打卡拍照易引发交通事故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8.开展景区环境大整治。以A级旅游景区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重点,强化A级旅游景区管理,打造A级旅游景区新风貌。重点整治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薄弱、安全意识不强、交通设施不完善、安全警示标牌设置不到位等问题;A级旅游景区及游客服务中心导览图和标识牌指示不清、公共休息设施布局不合理、游客体验度不高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

9.开展购物环境大整治。以整治旅游市场价格虚高、欺客宰客、无证无照经营等为重点,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秩序,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重点整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违法、专利侵权、商业贿赂以及强制和变相强制、诱导、欺骗游客购物等问题;擅自经营旅游购物“黑店”、旅游车辆及导服人员车上私自兜售旅游商品等问题;户外俱乐部、徒步群、购物送旅游等非旅游企业变相开展或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10.开展娱乐环境大整治。以旅游娱乐相关经营不规范、娱乐经营内容不合法不合规等为重点,规范娱乐市场秩序,切实营造健康娱乐氛围。重点整治娱乐场所点歌系统播放文化旅游部“黑名单”曲目、点歌系统曲库连接不规范等问题;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落实未成年人禁入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旅游景区及演出场所未经审批从事演出活动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负责,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

(二)深入开展“四大提升”行动。以“突出资源优势、展示青海特色、做好融合文章”为重点,从需求侧着眼、供给侧发力,着力提升保障服务水平,推进全域、全季、全时旅游发展,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

1.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服务大提升。高标准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形成省、市州、县、景区四级游客服务网络体系,修建完善休闲绿道、自行车道、登山步道、山地户外营地、自驾房车营地、低空飞行营地、停车场、旅游厕所、5G网络等基础服务设施(各市州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推进)。在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通直达重要景点的客运班线,积极推广“一站式”汽车租赁服务,完善公路沿线适宜地段观光停靠点、服务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打造景观优美、特色鲜明、体验性强、带动性大、距离适度的生态旅游风景道,高标准建设旅游道路(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推进)。构建旅游都市—旅游县(市)—特色旅游乡镇—重点生态旅游景区(旅游乡村)四级旅游目的地体系,引领和带动区域旅游业发展。(各市州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推进)

2.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服务大提升。深入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与生态、住建、林草、农牧业、商贸、体育、医药、交通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生态教育、自然体验、康养度假、文化创意、旅游装备制造等关联产业,催生品牌赛事、健身休闲、户外运动、赛事观摩、体育旅游、乡村旅游、挑战探险、民俗体验、高原康养、藏医药浴等新业态(各市州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体育局、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推进)。完善“衣、食、住、行、购、医、游”等要素,积极引进相关企业开展防寒衣物、手套棉靴等衣物租赁服务,坚持标准化消毒、真空包装,确保卫生清洁;逐步引进一系列特色美食店,建设物美价廉、放心消费的诚信门店,提升餐饮水平,提供具有青海特色、青海品牌、青海味道的地道美食;提升西宁机场空港酒店短时休息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西宁机场三期新建酒店项目;提供款式丰富的自驾车租赁服务,保障机场大巴、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探索建立诚信经营和末尾淘汰机制,积极引进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青海特产一条街和平价购物超市;引进快递物流公司,确保游客寄送青海特产方便快捷;提供简易包装服务,为游客随身携带商品乘机提供便利。(青海机场公司负责)

3.丰富优质产品供给促进服务大提升。扎实推进5A景区提效、4A景区提质、3A景区提级工作,培育建设一批四星级以上酒店和高端民宿,建设黑马河“日出之城”旅游综合体项目。规划青藏、青甘、青川、青疆省际旅游大环线。以西宁为圆心,打造省内精品旅游大环线、寻根探源经典旅游线、自驾露营旅游线、冬季冰雪大世界经典旅游线。编写《青海高原生态旅游一本通》旅游攻略,建立旅游市场标准化信息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青海旅游服务APP,推动青海交旅整合数字出行平台建设,建立文化旅游市场标准化、信息化服务管理体系。开展“八个一”活动,即:确定一个特色化的宣传品牌、出品一部高质量的大美青海宣传片、组建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派出一支高水平的巡演队伍、投放一批较强吸引力的宣传广告、开展一批高品质的文旅活动、创作一首唱响国内外的宣传歌曲、推出一位德艺双馨的形象大使。以市州、县区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为依托,打造精品旅游环线(海南州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推进)。丰富青海湖景区业态,打造生态旅游体验区,谋划建立滑冰场、滑雪场、滑草场、跑马场、冰雕盐雕等旅游项目。(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交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推进)

4.健全保障机制促进服务大提升。在重点景区和重要路段设立医疗服务站和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应急救援服务(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推进)。培训机场、车站医务人员和高原机场医疗服务志愿者队伍,组织制作高原旅游健康安全宣传片,积极探索在机场、车站、景区发放高原健康医疗包,并为来青游客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各市州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中国铁路青藏公司、青海机场公司按职责分工推进)。通过企业冠名赞助等方式组建康巴雪豹足球专科学校和康巴汉子雪豹足球队。在玉树州或果洛州选址建设足球专科学校(玉树州政府、果洛州政府、省体育局负责,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推进)。在海北州选址建设马术运动中心(海北州政府、省体育局负责,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推进)。建立资源整合机制、产业产品协同机制、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省考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推进)。整合资源资产,组建青海文化旅游集团(省国资委、省旅投集团按职责分工推进)。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积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助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推进)。编制《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清单,建立由各相关单位组成的协调机制,推动旅游服务国际化、标准化、数字化,提升景区、住宿、餐饮、交通、旅行社、娱乐购物等行业国际服务水准。筹备召开省部共同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按轮流轮值的形式,启动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全省旅游市场、旅游主体、旅游从业人员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对违规企业主体和人员进行通报处罚,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各市州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专项行动是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要作为重要任务推动落实,纳入各市州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和省政府督查事项,建立综合评估机制,按时间节点、阶段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开展评估验收。各市州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协调,推动形成上下联通、左右互通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政府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十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开展一次联合整治、组织一次联合执法、开展一次明察暗访、进行一轮巡回督导、查办一批涉旅案件、举办一期行业培训、组织一次规范约谈、制定一个解决方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各相关部门可选择性开展上述工作,工作中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工作闭环管理,强化信用监管模式,确保旅游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对开展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州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行动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人物事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建立高效有力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引导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来青游客文明旅游、新闻媒体正向宣传,做好备战旅游旺季的专题宣传报道,积极营造促进我省旅游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四)抓好督促指导。各市州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形成“常态化”“回头看”“巡回督”等机制,防反弹、防隐患。工作中,采取“明察+暗访”形式,重点对整治中、整治后旅游市场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检查工作以实地检查、查看资料、走访调研、开展座谈等形式进行,确保督查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附件:备战旅游旺季“环境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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