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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8-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上级政府文件 |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关于青海省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关于青海省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21〕5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关于《青海省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
省邮政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及“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围绕“三个最大”的省情定位,积极践行快递包装“绿色革命”新理念,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推进快递行业规范管理,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破除政策壁垒,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快递包装产品的生产设计和流通消费绿色化,培育打造循环包装新模式,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绿色协调的新时代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生态优先,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价值取向,以绿色低碳循环为主要原则,着力推动电商和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快递包装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坚持创新引领。深入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构建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创新机制,开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发展快递包装新业态。
坚持协同共治。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中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和政策引导,压实电商和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号召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快递包装协同治理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推行落实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有效实施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全省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达到1万个,全省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0%,三江源地区和祁连山国家公园区域内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5%,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底,快递包装领域的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全省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达到10万个,全省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塑料包装,包装减量和绿色循环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二、贯彻执行快递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四)健全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推动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行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电子商务法》《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健全快递包装治理的监管手段和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新发布的《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省司法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和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青海省贯彻落实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青市监标〔2020〕229号),抓好快递绿色包装标准的应用推广和实施监督检查力度。梳理评估现行快递绿色包装标准,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在制定法规政策时引用快递绿色包装标准,提高标准实施的行政约束力。引导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动员行业协会、专家的力量,制定符合全省快递行业发展实际和要求的快递包装绿色标准,积极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将加快实施可降解包装产品标识制度作为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快递包装绿色化治理水平
(六)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加强电商、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以“去存量、零增量”的工作目标督促推动电商和快递企业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鼓励到2022年底前在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茫崖市和玉树市等城市的邮政快递网点,三江源国家公园和祁连山国家公园区域内建设示范性“绿色环保快递网点”、“绿色环保邮路”,试点应用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可降解胶带,推广应用可循环包装箱,鼓励不使用或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到2025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塑料包装。普遍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省邮政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和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推进快递包装产品规范化。全面落实《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中的快递封套、纸箱、包装袋等的规格尺寸、物理和安全环保性能,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提高与寄递物的匹配度,防止大箱小用,减少随意包装。全面禁止电商和快递企业使用重金属含量、溶剂残留等超标的劣质包装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各市州政府要通过抽样检测、实寄测试等有效途径,对有毒有害的劣质快递包装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的电商和快递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推动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在流通包装领域的协同发展,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鼓励快递企业提供收寄、包装一体化嵌入式服务,在充分考虑寄递安全和商品运输需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一次包装即满足寄递要求。引导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加强与食品工业生产企业、轻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地区电商平台的对接,设计、生产符合快递绿色包装要求的产品,推进包装工业与轻工业、食品工业协同发展。(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电商和快递规范化管理
(九)严格执行快递业务操作规范。持续开展“不着地、不抛扔、不摆地摊”专项治理。落实邮政快递业末端网点分拣、投递工作流程和封装操作规范。指导我省主要品牌寄递企业总部对照相关规定修订本企业包装操作规范,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快递包装治理工作体系和管理台帐。督促快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安全知识等岗位培训,不断提升快递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将企业的不规范分拣、投递、包装操作等行为纳入邮政快递业抽查事项目录,畅通12305群众投诉举报通道,规范快件投递“最后一公里”。(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进一步完善快递收寄管理机制。加强对电商等协议用户的引导,履行法定义务,对于协议用户提供包装材料的,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封装用品和胶带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强化对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的监督管理,要求快递网点购置并使用绿色包装用品,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控制度和措施。推动快递企业进一步规范散收件交付管理,引导用户使用合格包装产品。鼓励电商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引导入驻商家使用环保包装材料,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依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鼓励快递企业主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包装选项,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制度。推动相关企业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引导包装产品生产企业,整合全省包装产品资源,设立网络销售平台,向电商、快递企业提供绿色包装产品,积极开展产业合作,扩大合格供应商包装产品采购和使用比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众号宣传等形式推介绿色快递包装产品。加大对绿色产品、绿色包装的宣传力度,鼓励开展“快递业+回收业”定向合作,积极培育绿色快递消费市场。(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鼓励支持绿色物流发展。大力推行绿色采购、绿色运输、绿色流通加工和绿色包装管理等物流运作模式。提倡绿色化、简单化包装,降低流通环节污染,实现物流低碳化运作;建立与低碳物流相适应的绿色交通技术体系,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和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快递包装可循环利用和回收处置
(十三)推广可循环快递包装新模式。支持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可回收、可降解的包装产品。引导企业在电商和快递业务中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产品,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可复用的快递配送箱,减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塑料包装袋的使用。鼓励电商和快递企业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的回收设施,丰富废弃包装的回收方式和渠道。建立试点推行可循环快递包装统一编码和标准化规格,建立健全上下游衔接、平台间互认的运管体系,有效控制运营成本。(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快递包装回收利用。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在核心商圈、写字楼、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支持规划建设一批快递公共配送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鼓励快递网点开展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提高包装产品重复使用比率,推行回收积分抵扣寄件费用等激励性措施。支持鼓励“互联网+回收”新模式,降低资源浪费,实现快递包装绿色化可循环使用。(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和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投放和处置。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2020〕76号),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车站、广场、公园、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快递包装分类收集,鼓励居民分类定点投放,保障快递包装废弃物及时清运。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快递包装废弃物填埋比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和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支撑保障体系
(十六)持续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快递包装治理的监督执法力度,提升重点地区快递包装管理执法水平,形成规范性引领。积极开展省级行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和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有效发挥政策引领。发挥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通过后补助及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绿色快递物流配送体系、专业化智能回收设施及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和回收处置统计监测分析平台等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可循环快递包装生产和规模化应用企业,在公司上市、债券发行等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融资费用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政策引领作用。(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和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统筹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学研究,引导支持相关企业加强可循环、可降解、易回收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省科技厅负责,各有关部门参与)
七、强化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开展深层协作,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及时总结和推广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有效管理措施、商业模式及制度成果,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地方责任。各市州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自觉对标中央要求,把重大责任落到实处,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各地实际强化日常管理,扎实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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